总之,政府和警方在处理这类哄抢和盗窃事件时,不能轻描淡写,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公众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不以任何理由去为盗窃行为开脱。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并为农业投资和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河南农作物被哄抢,不要让“聚众哄抢”成为“误认为”和“习惯”
老杨看天下事
2023-11-05 22:22:50
近年来,种植大户遭到村民哄抢的事件在中国各地频发,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批评。这些事件的高发与当地政府刻意淡化哄抢的违法性质、纵容村民侵害农业投资者权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最近,河南周口市淮阳区一农户种植的中药材被当地村民哄抢,再次引起了网络的极大关注。然而,当地农业农村局在情况通报中声称,这并非哄抢,而是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经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他们还解释说,种植户允许村民捡拾遗留药材是“多年来的习惯”。然而,这种辩解实在是站不住脚。尽管可能存在一些村民“捡拾”的习惯,也许种植户确实允许村民在二次收割后捡拾,但在这次事件中,种植户明确阻拦,村民却视而不见,这是否仍然可以称之为合法的“捡拾”呢?在其他地方类似的事件中也可以看到相似的借口,实际上这种开脱是荒谬的。对于这些哄抢事件,当地官方不仅在言辞上轻描淡写,企图为大规模哄抢开脱,行动上亦然。无论是河南淮阳的中药材被抢还是周口郸城的玉米被抢,种植户报警后,警察只是到场“维持秩序”、“劝导”村民离开。但是,我们必须要问,哄抢行为到底应该如何定性?根据刑法第268条的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现实中,警方往往对这些哄抢行为网开一面。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许多类似的哄抢和盗窃事件,与地方政府和当地警方的包庇和纵容有关。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只是“劝导”参与哄抢者交还抢来的财物,并没有对他们进行严肃处罚,甚至有些人拒不交还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这种处理方式让哄抢者得逞且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很可能会再次行动。相反,如果相关部门果断处罚,对于该拘留的拘留,对于该判刑的判刑,将其作为杀鸡儆猴的手段,那么以后谁还敢再行哄抢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明确宣布哄抢行为是违法行为,并受到法律处罚。如果能够及时立案,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参与哄抢者予以拘留,并敦促其他参与者自首并退回赃物,这才是针对这类哄抢行为的正确处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农业投资,振兴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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