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人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从古希腊时期起,哲学家们就开始回答这一问题。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值得过的生活是一种幸福的生活。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同意,要想过一种幸福的生活,具有伦理美德是至关重要的。慷慨、正义、勇敢、坚强等等伦理美德是复杂的社会品质。不同于柏拉图认为对科学、形而上学的学习是了解善所必须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要具有伦理美德,需要培养好的生活习惯,需要通过实践掌握这些复杂的品质。
但是哪些品质是伦理美德?伦理美德是什么?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中,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学说(doctrine of the mean)最有影响力:美德是一种状态,是在两个极端之间取中道,这两个极端是美德的对立面,它们要么是过分,要么是不足。按照厄姆森(James Opie Urmson)[1]的理解,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美德或品格的优点[2]是一种倾向,而且是一种适中的倾向。这意味着伦理美德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倾向条件:伦理美德(品格的优点)是一种倾向;
(2) 中道条件:伦理美德(品格的优点)是一种指向感受和行动的适中倾向。
这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美德的一种倾向主义解释。(1)是说伦理美德是一种倾向。亚里士多德主张伦理美德不完全取决于一个人是否做出好的行动,同时也依赖于这个人是否喜爱做他认为正确的事,他是否是高兴地、愿意地去做,还是他是强迫自己去做。所以,伦理美德关系到行动、正面和负面的情绪反应,关系到喜好和厌恶。一个人通过自律做出了不偷盗的行为,而一个人顺应理性、愉悦地去做不偷盗的行为,后者是亚里士多德更赞赏的价值。按照亚里士多德,最好的生活不包括摩擦、内部冲突、强迫自身,它应该是毫不费力地、自愿地按照理性命令来行动的倾向。这虽然未必是天生的自然倾向,但却也是一种实践训练产生的自然而然的倾向。
(2)是中道条件,这一条件受到很多争议。[3]厄姆森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学说被现代哲学家粗鲁地误解了。中道学说被理解为中庸的学说(the doctrine of the moderation):一个有好品格的人会致力于做出那些既不会展示太多、也不会展示太少的情绪和害怕、欲望、生气的行动,所有感受和行动都展示一个适度的量。厄姆森认为这是对中道学说极大的误解,他认为品格的优点是一种指向感受和行动的适中倾向,而不是一个指向适中感受和行动的倾向。
乍看起来,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美德的倾向主义解释似乎清晰明白,伦理美德(品格的优点)就是倾向条件与中道条件的结合:伦理美德(品格的优点)就是一种指向感受和行动的适中倾向。但事实上这一定义并不明晰:究竟什么是一种倾向,什么是一种倾向的适中。厄姆森并没有对这些问题给出更进一步的解释。本文尝试利用当代关于倾向问题的语义学和形而上学研究的进展,对此作出进一步的阐释:首先,从倾向条件和适中条件两方面表明对伦理美德的倾向主义解释的理论优点;其次,表明倾向性解释的问题在何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对伦理美德的倾向主义解释进一步优化。
二、倾向条件
“倾向”在当代哲学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哲学家们用倾向来解释“自然定律”“心灵状态”“因果性”“可能性”等当代哲学中的各项重要议题。按照厄姆森的理解,伦理美德是指一种适中的倾向。似乎,倾向主义解释也适用于伦理美德。用倾向来解释伦理美德,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一种倾向。倾向概念的最初含义离不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当代的语义学发展对倾向概念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刻画。
(一) 亚里士多德的“倾向”
倾向概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事实上,当代倾向主义也常常被称为新亚里士多德主义。亚里士多德曾注意到,倾向(或能力[powers]、潜能[potentials])是一种特别的性质,它似乎包含着一种内在张力,它们既是“真实的”,又是“潜在的”。一方面,倾向是某种隐含的自然属性,它不需要具有它的主体显现出来,事实上,它常常是潜在的。然而,另一方面,当某些条件满足时,它将会使得具有它的主体表现出某种行为。例如,盐有易溶于水的倾向,当把盐放入不饱和的水中时,盐就会溶解于水中。这是盐的真实属性,但是盐未必要展现出来,例如当盐没有被放入水中时,它也具有易溶于水的倾向。而且,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都遵循且应该遵循自身的自然倾向,或者说本性。例如,树有向上生长的本性,就会顺从树的本性向上生长。同样,人也有许多自然倾向,当一定条件满足时,这些潜在的自然倾向就会表现出来,使人做出相应的行动。亚里士多德更偏好于符合自然倾向的行动,它们具有更高的地位。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想法,倾向意味着顺应本性,在某种条件下自然地做出某种行为;与倾向相对立的是,经过理性或非理性思考,违反本性,在某种条件下强迫自己做出某种行为。
亚里士多德将伦理美德刻画为“hexis”,意为一种状态,一种受习惯引导的、能够产生合适感受的倾向。[4]不同于康德强调如果一个行动是按照自己的倾向做出的,则没有任何伦理价值,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的生活不包括摩擦、内部冲突、强迫自身。自律的生活尽管也是善的,但它是违背自己本来的倾向,强迫自己去行动,它没有顺应自己倾向而行动的方式好。譬如一个自律的战士和一个顺应倾向的战士,他们表现出来的行动都是坚持战斗,但他们却属于不同的情形。自律的人前进和战斗但心里却渴望逃跑,如果他顺应倾向的话,他就会逃走。而真正顺应倾向战斗的战士不会想到逃跑,所以从某种条件来说他是自愿地前进和战斗。他希望他不用牺牲,但到那种紧急情形下时,他丝毫没有怀疑和犹豫。因为他觉得这样更容易,不同于那些人需要强迫自己来坚守——按照康德的观点,强迫自己坚守的人才具有伦理美德;但是亚里士多德主张那些顺应自然倾向的生活更有伦理美德。
(二) 当代语义学的刻画
当代语义学的发展,使我们有更多资源来对倾向进行刻画。通常来说,倾向性质的归属蕴含了反事实条件句,这也被认为是关于倾向性质的蕴含式定义:
D是一个倾向性质,当且仅当,有一组与之相联系的刺激条件和展现,必然地,其他条件等同,如果x有倾向D,那么当x处于刺激条件下时会有相应的展现。[5]
譬如说,易碎性是一个倾向性质,一个玻璃杯具有易碎的倾向,那么必然地,当其他条件等同时,如果这个玻璃杯从2米高的地方掉落在地的话,它就会破碎。同样,如果关于伦理美德的倾向主义解释是正确的,那么说一个人具有某种伦理美德(品格的优点),无非是表达这个人具有某种倾向性质。这就意味着,在其他条件等同时,当他处于某种特定条件下,必然地,他会做出某种行为。譬如一个人具有慷慨的美德或优点,其他条件等同,当他面前有一个饥饿的乞丐时,他就会做出施舍乞丐的行为。
要注意的是,x具有倾向性质不代表x一定处于显现它的状态,比如一个杯子具有易碎性,它不必要是碎的。事实上,大部分具有易碎性的杯子都处于完好的状态。因而,可以说倾向是一个潜在的状态。它不过是意味着,当某些情况发生时,x一定会有什么样的展现。这样的潜在性的特点使得倾向是适合解释伦理美德的。具有慷慨美德的人不需要一定时时处于施舍别人的状态,而只是当其处于需要施舍别人的情况时,比如面对一个乞丐时,他能够显现出施舍别人的行动。
另外,倾向的语义学常常要求“其他条件均同”,比如火柴有划出火光的倾向,但火柴一定是放置在有氧的条件下,火柴不能是湿的等等。当这些条件不满足时,可能使得具有某倾向的对象不显现其倾向,但这不意味着该对象就不具有该倾向了。[6]比如当玻璃杯被包裹了厚厚的保护材料时,如果它掉在地上,它就不会破碎,但是它依然有破碎的倾向。伦理美德也是一样,“其他条件等同”意味着在没有其他条件阻碍倾向价值的正常发生时,x有倾向D,在某种条件下,就会展现出相应的行动。譬如那个具有勇敢品质的人,在有人落水时,假如他当时自己也没有身处危难之中,假如他当时没有处于万米之外等等特殊情况的话,他就会跳入水中救人。这一品质是一种倾向意味着,在所有需要体现其勇敢品质的情况下,他都会做出相应的行动。但是,如果是因为背景条件不满足,比如他距离被救的人太远,他无法表现出相应的行为,也不意味着他不具有勇敢的品质。
因此,从当代语义学对倾向的刻画来看,对美德的倾向性解释至少具有这样两种优势。首先,倾向的显现具有某种必然性,这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致的。事物顺应本性或倾向来表现其行为,有伦理美德的人在刺激条件满足时,必然会做出相应行为。其次,倾向的实现要求其他条件均同,这意味着在倾向显现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其他条件会产生干扰,但是这些条件的不满足并不能对美德的存在造成反例。
三、适中条件
在了解了倾向是什么之后,我们已经发现将伦理美德解释为一种倾向具有一定的理论优点。不过伦理美德不只是一种倾向,它是一种适中的倾向。坏品格也同样是倾向,但它却不是适中的倾向,而是过分或不足的倾向。那么,什么是一种适中的倾向,以及适中的倾向如何解释中道学说?
我们首先来看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中道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伦理是关于感受和行动的,也就是说美德不仅依赖于他是否做出好的行动,还依赖他是否愿意去做。去做某行动的愿望有两种类型:一种他称作“epithumia”,即欲望(desire),另一种是“boulêsis”,即理性的愿望(rational wish)。欲望是非理性的,并且根据定义是针对愉悦感的;理性的愿望的定义则是为了善,且需要思考。亚里士多德承认人类心灵中既存在理性的也存在非理性的欲望,美德是一种中道,是因为它必须恰当地安排两种欲望之间的关系,美德既不同于完全沉湎于非理性的欲望中,也不同于完全压制这些欲望。“美德关系到感受和行动,在感受和行动中,过分和不足都是错误的,并且招致责备,而中间状态是正确的,并且赢得赞扬,是美德的真正特点。因此,就其目的在于中间状态而言,美德是中道。”[7]
那么如何来判定什么是中道呢?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美德就像技术性的技能:每个有技巧的工作者都知道如何避免过度和不足,能够处于两种极端的中道。有勇气的人会判断有些危险是值得去面对的,而有些不是,并且会体验到在某个情景下合适的害怕。他处于懦弱和鲁莽之间,前者面临每个危险都会逃跑而且感受到异常的害怕,后者在每个危险来临时都判断应该去冒险,而且丝毫不害怕。他认为,这种中道所有的伦理美德都适用。不过,中道不是一种数学计算,比如在10和2当中选择6。美德无法用精确的原则来测量。伦理的中道是要根据具体的情景,根据不同的个体来决定的。找到中道,不是一个机械化的或不经大脑思考的过程,而是需要完整详细的对情境的了解。
他举了很多例子来说明什么是中道:“在信心的范畴(感觉和行动)下,勇敢是中道,鲁莽和懦弱分别是过分和不足;在自我评价的范畴下,诚实是中道,吹嘘和自贬分别是过分和不足;在友谊的范畴下,友善是中道,谄媚和阴沉分别是过分和不足;在肉体快乐的范畴下,节制是中道,放纵和麻木分别是过分和不足等等。”[8]所谓的中道就是在两个极端之间取中道,而这两个极端都是美德的对立面即恶品,它们要么是过分,要么是不足。美德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状态。
倾向在说明适中条件上也具有优势。倾向具有程度之分,因此谈论倾向的适中看起来是合理的。我们说易碎性是一种倾向时,它显然具有程度性。例如,一个玻璃杯对于我们来说是易碎的,而一幢高楼对于怪兽来说也是易碎的;尽管都是易碎,却有程度之差。同样,说一个人有勇敢的倾向,勇敢也有程度性。对一个小孩来说,伸手去抓一只甲壳虫就是勇敢;对一个成年的战士来说,英勇无畏地站在沙场才是勇敢;尽管都是勇敢,却也有程度之差。按照维特尔(Barbara Vetter)[9]的想法,具有倾向就意味着有表现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可能性从小到大有一个范围。例如玻璃杯和一幢大楼都具有易碎性,是因为它们都有破碎的可能,但显然玻璃杯破碎要比大楼破碎要容易多了。
倾向的程度性可以对美德的适中进行解释。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美德的适中是一种指向感受和行动的适中倾向,而不是一个指向适中感受和行动的倾向。后者是一种中庸的学说,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它就是中道的学说。这种中庸学说认为,一个有好性格的人会致力于做出那些既不会展示太多、也不会展示太少的高兴、害怕、欲望、生气的行动。打个比方,一个人不管何时行动,都应该始终要展示一个中等量的愤怒,以及其他所有的情绪,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直要保持适中的愤怒或当某人正在愤怒时让他保持中道的愤怒,这是很荒谬的。而且,适中的情绪是否始终合适?如果他在队伍中受到了推挤,或者他的孩子受到了折磨呢?显然,一点点的厌烦在前一事例中是合适的,但任何严重的愤怒在后一事例中都不为过。
事实上,亚里士多德没有要求我们必须要么不展示任何情绪,要么展示一个适中的情绪。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有时可以有很强烈的感受,比如有时可以很愤怒,但只要不超过理性的控制,那就是允许的。所以,适中的倾向实际上指的是:它是感受情绪并付诸行动的倾向,并且被智慧的人的正确推理所决定。以愤怒和有关愤怒的行动为例子,一个有关于愤怒方面的美德意味着,他有一个指向愤怒的适中的倾向,它的展现就是根据每个情形的需要,有时是适当的生气,有时是一点点生气,或十分发怒,或完全不在乎。换言之,要对那些合适的人发火,不要对不合适的人发火。适中的倾向就是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对正确的人、发合适的火。在每个情形下什么是合适的,美德本身不能决定;要决定这些事情则是智慧的范围了。性格的优点是非理性的,但是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它听从于理性。
四、可能的困难及回应
对美德的倾向主义解释虽然有其优点,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难。适中的倾向似乎缺乏明确的标准;而针对过分和不足的品格,也有相应的适中的倾向。另外,那些从来没有显现过的适中倾向算不算是美德?不过,这些反驳也并非是致命的,我们将针对这些困难一一回应。
(一) 标准的模糊性
如果说伦理美德的适中是指倾向的适中,那么什么是倾向的适中,什么样的倾向算是“适中”。考虑前面说的易碎的例子,假如玻璃杯的易碎性是最低的易碎,而大楼的易碎性是最高的易碎,那么适中的易碎性大概是一个书架、一个孩童、一棵大树的易碎性。针对物理的倾向性比较容易,可以设想一系列测验来测试。然而,对于伦理的倾向性来说,评价标准则变得非常复杂。什么是最低程度的勇敢?什么是最高程度的勇敢?有没有处于中间的勇敢?
我们已经知道,适中的倾向并非是指向适中感受的倾向,比如将人类情绪分为0—10的等级,那么有伦理美德的人应始终表现5或6的情绪,始终保持中度的高兴、愤怒等等,这是荒谬的。但是,按照我们以上对适中倾向的分析,说一个人具有适中的勇敢倾向的人,他会根据情形判断,在有些情况下展现出勇敢,而在另一些情形下没有展现出勇敢的行动。也就是说一个有勇气的人会判断有些危险是值得冒的,有些则不是,他会经验到在他的处境下适当的恐惧。换言之,勇敢要根据具体的情境来考虑,会随着具体的情境改变而改变。然而到底什么是值得冒的危险,什么是适当的恐惧呢?诉诸具体情境则会导致模糊的标准。甚至,它是否意味着,勇敢的美德或优点,就是他在所有合适的情形下做出合适的勇敢行为;什么是关于愤怒的美德或优点,就是他在所有合适的情形下对正确的人发正确的火。这样一来,中道变成了在所有情形中做正确的行动,表达正确的情绪。这使得中道之说变成了贫乏的真理。
假如说中道是中度的倾向,那么意味着此人在一些情形中能表现出该倾向,而在另一些情形中没有。例如,一个在遇到甲壳虫时敢于伸手抓一只甲壳虫,而在其他情形中都表现退缩的人是最低程度的勇敢;而在所有情形,哪怕是在敌人的行刑架上也能英勇不屈的战士才是最高程度的勇敢。在两者之间的便是适中的勇敢。需要考虑这样一个困难,如果一个人在一些关键情形之下,没有显现出该倾向,那么还能够称为具有该倾向吗?如果一个人在一些危急关头没有表现出勇敢的行动,他还能称作勇敢吗?
适中的倾向似乎意味着,比如说一个人的一生中面临有10次考验他是否勇敢的情形,如果他做到了4—7次那么他是适中的勇敢,假如他只做到了0—3次则是不足,假如他做到了8—10次则是过度。考虑这样一个反例,一个人在其一生当中,面临了10次需要表现勇敢的情形,其中5次都是危急关头救助别人的情形,其余5次都是帮邻居家孩子够树上的风筝或伸手抓一只毛毛虫的情形,他在前5次情形中都没有表现出勇敢的行动,而在后5次中都表现出了勇敢的行动。在这种案例中,这个人的行为属于适中的倾向,但却很难说他具有伦理美德。考虑另一个人,在他的一生当中,面临了10次需要表现勇敢的情形,每次都是危急关头拯救他人生命的情形,他在10次情形中每次都表现出勇敢的行动,按照我们之前的分析,他不属于适中的倾向,而是鲁莽的倾向,但他的行动难道不是表明他具有勇敢的伦理美德吗?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适中的倾向能否构成伦理美德的标准。因为如反例表明,有些行动符合适中的倾向却不是伦理美德;有些人具有伦理美德,却不符合适中的倾向。
但是,这种批评不只是针对倾向主义解释的,也是针对中道说本身的。亚里士多德本身也承认,中道并没有准确的标准,它不像数学一样可以测算。换言之,美德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情境依赖性。所以,即使我们承认,倾向的适中确实是模糊的,那也不构成对倾向主义解释的挑战,因为中道说中的美德本身就具有这样的特性。不过,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具体的情境下,中道是具有检验的标准的。比如在孩童落水时,在战场打仗时,面对具体的情境,具有美德的人应该会在理性的判断下做出相应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也不影响实际的行动。不过一般来说,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美德论,也不在于提供一个作决策的程序,而是让我们更深地理解什么是美德,什么是美德的吸引人之处,让我们识别出伦理的本质。
(二) 过分和不足
以上我们讨论的例子都是些勇敢、正义、善良等美德的倾向,然而当我们考虑一些负面的倾向时,比如当我们考虑淫欲、虐待、憎恶、吝啬等品格,我们会发现这些倾向不可能算是伦理美德。但是,作为人的感受和行动的倾向,它们也有适中的倾向,比如在一些情形下表现出虐待的倾向,而在其他情形中没有表现出虐待的倾向。我们会发现,对于这些倾向,只要表现出任何的行动或感受,都是错误的,而不可能算是伦理美德或品格的优点。如果说勇敢展现的过少就是懦弱,勇敢展现的过多就是鲁莽,我们同样可以反过来说,懦弱展现的过少就是勇敢,而懦弱展现的过多就是无能。吝啬的不足就是慷慨,吝啬的过多还是固守财产。那么对这些倾向取中道时,取的都是这些过分或不足的品格。
不过,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他并不认为所有负面的感受和行动都是不允许的。比如,愤怒和害怕在一些时候是合适的,不仅如此,他认为对人来说在适当的时候感受这些情绪,并学会掌控它是必要的。有些时候,吝啬也未必是不可取的,比如一个人对奢侈品消费很吝啬,但是对朋友很慷慨。当然,他承认有些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有些行为永远是错的。像虐待、谋杀这种价值永远是错误的,它并不是根据语词的用法得来的,而是从社会习惯或习俗或习规得出的。另一方面,从广义上来看,不是拿一个品质和另一个品质相比较找出一个中道,而是就某一种类型的品质来说,它们是展示过多或不足。比方说,就性欲这一倾向类型而言,淫欲是过分,麻木是不足;就支出这一倾向类型而言,吝啬缺乏,挥霍是另一个极端,等等。所以,从广义上来看,在吝啬和挥霍这两个极端中,取中道是好的品格。
(三) 未显现的倾向
假如说美德是一种倾向,而且是一种适中的倾向。现在设想这样一个人,他在许多情境中都有勇敢的倾向,他在一些情境下经过理智思考,有救落水小孩或奋战沙场的倾向。在另一些情境中他经过理智思考,没有相应倾向。他似乎符合适中的倾向的解释,也就是说他具有勇敢的美德。但是在所有这些情境下,他都仅仅有倾向,所有的倾向都因为他的其他一些心灵状态或者现实条件所阻挠,而从未实现过。那么,我们能说他具有勇敢的美德吗?
这一反驳显然挑战的是美德到底是不是仅仅是一种倾向。换言之,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做过勇敢或慷慨的事,我们能不能说他是一个勇敢或慷慨的人?美德似乎同信念、欲望等其他心灵状态不同,对这些心灵状态的倾向性解释,不一定要求他一定展现过相应的行为。但是,就像赖尔(Gilbert Ryle)[10]曾经表明的,爱抽烟的人虽然表达了人的某种倾向,但这种倾向要求一个人曾经抽烟,并且可能频繁抽烟;说法语的人也不仅要求一个人有说法语的倾向,而且也要求他曾经说过法语。美德也和这些性格和能力一样,它不仅是一种适中的倾向,它也暗示,有该美德的主体曾经展示过相关的感受和行为。例如在一个关键的危急时刻,他挺身而出,展现了他勇敢的美德。否则我们很难说,一个拥有该倾向但从未做出相应展现的人真的具有美德。
五、结语
当代关于倾向的语义学和形而上学的研究为关于美德的倾向主义解释提供了支持。对美德的倾向性解释既保留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发自本性的必然性,但也允许在一些情境中,当条件未满足时不显现相应行为。倾向所具有的程度性特征也能够为倾向的适中提供说明:伦理美德,就是在具体情形当中经过理智的判断,在一些情形当中显现相应感受和行动的倾向,而在另一些情形当中不显现。伦理美德是具有情境依赖性的。不过,区别于信念、欲望等心灵状态,美德是人的好的品格,它的归属要求人曾经现实地有过相应的行动表现。换言之,一个勇敢的人不能在所有情境中只有倾向,而还要求他曾在一些关键的情境中将倾向适中地显现出来。就像亚里士多德所说,所谓美德是一种中道,就像是一件精心雕琢的工艺品,既有用又美好,一点也不能增加,一点也不能减少。人们需要在理性的指引下,在实践中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训练来追寻这种美好的工艺品,主动拒斥它的反面。
注释:
*本文系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课题“基于科学实践的倾向本体论研究”(项目编号:2019EZX005)和上海财经大学基本科研项目“社会科学定律的倾向主义进路研究”(项目编号:2019110133)的阶段性成果。
[1] James O. Urmson, “Aristotle’s Doctrine of the Mean,”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10, no.3(1973), pp.223-230.
[2]亚里士多德的“êthikê aretê”英文被翻译为“ethical virtue”或“excellence of character”,前者本文翻译为“伦理美德”,后者翻译为“品格的优点”。
[3]Lesley Brown, “What is the Mean Relative to Us in Aristotle’s ethics,” Phronesis, vol.42, no.1(1997), pp.77-93.
[4]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 trans. Terrence Irwin (Indianapolis & Cambridge: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85),1105b25-26.
[5]Sungho Choi and Michael Fara, “Dispositions,”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12),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dispositions.
[6]Stephen Mumford, Dispositions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74.
[7]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 1106b25.
[8]程炼:《伦理学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96页。
[9]Barbara Vetter, Potentiality:From Dispositions to Modality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63-67.
[10]Gilbert Ryle, The Concept of Mind (London:Penguin, 1949), p.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