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又再一次因为野猪出没而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南京某高校的草坪上,出现了奔跑的野猪,或许因为误闯人类活动区域的缘故,野猪收到了惊吓,出现了应激反应,在林荫中狂奔,引起了不少上学路上的学生关注,纷纷调侃:“野猪学长快迟到了”。
根据一些学生描述,野猪是大概在早上八点时出没的,共有两头,虽然引起了一些轰动,但并未伤人,后来经过保卫处驱赶,两头野猪也被赶出了校园,回到山里面去了。
事实上近年来南京就因为频频遭到野猪的造访,而被网友们戏称为“野猪之城”。在我国的大城市里面,南京的确算得上是最常发现野猪的,而且野猪出没的地方,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们去不到。
早先就有野猪闯入街头、商场、工地、小区等地方,校园也是野猪频频造访的地方,比如早在2017年,就有学生在南京大学后山的校道上拍下了野猪狂奔的身影。
众所周知,在新发布的“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已经将野猪的名字删除了,这就意味着野猪在我国已经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了,那么老百姓可以将其抓来吃吗?
在我国野猪之所以不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归根结底是其种群数量已经非常庞大了,短期内无灭绝风险,所以才被移出了保护名单,如果未来野猪种群数量下降,对其生存有威胁的话,还会考虑纳入进去的。
得益于这么些年来国家对生态环境的建设以及动物保护工作,野猪的数量激增,据调查,全国的野猪总量已经超过了120万头,在不少地区更是达到了泛滥的地步,对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威胁,毁坏农作物无数,给农民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对所有野生动物来说都是有益的,但为何却是野猪这种动物能够率先快速增长,局部泛滥起来呢?原因很简单:
一是野猪作为诸多大型捕食者的基础猎物,站在食物链的底层,它们的繁殖能力可谓是十分强大。一头母野猪一年甚至能生两胎,一胎产仔4-12只,而且它们的成活率还很高。
二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过后,老虎等大型的捕食者就遭到了大规模的捕杀,导致数量锐减,如今华南地区已无虎。缺乏了天敌的捕杀,野猪种群数量发展不受限制。
野猪会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名录,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毕竟之前早有苗头。在野猪数量比较多的一些地方,因为其频频毁坏农作物,令农民不堪其扰,并且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当地,偶尔也会对野猪进行生态性捕杀,控制其种群数量。
比如在2022年,安徽金寨就发布捕杀野猪的悬赏任务,用10元一斤的标准进行收购,用以补贴狩猎人员的劳务费用。还有四川通江县、河南信阳、湖北宜昌等都曾对野猪进行过生态性捕杀。因为彼时野猪还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所以相关手续比较麻烦。
“人猪”矛盾早已凸显,野猪的数量也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并且在短期内它们并无灭绝的风险。早先国家沿用的“三有”保护动物名录,是2000年制定公布的,然20多年时间过去了,许多野生动物的生存情况都发生了变化,显然旧版的《名录》已不再适用。
终于,在2023年6月30日这天,国家林草局发布的新版《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人们已经看不到野猪的名字了,而且在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名录里,也没有野猪的名字,这就意味着野猪正式被“除名”,不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了。
在野猪被“除名”的当天,就有很多人在网上问,是不是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大家就可以随意捕杀,甚至捉来打打牙祭呢?然而答案可能要让许多人失望了,虽然野猪被调出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但随意对其捕杀仍有可能违法。
另外,虽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但在某些野猪数量比较少的省市,仍有可能被列为省级保护动物。比如在北京,私自捕猎野猪,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在禁猎期、禁猎区、自然保护地等,用禁止的方式、手段捕杀野猪,也是不允许的。
大多数人捕杀野猪,无非就是想打打牙祭,而这也是不允许的。国家不允许人们食用野生动物,任何以食用、贸易为目的的捕猎都是禁止的,而且就算捕获了野猪,也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可食用,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会从野生动物身上感染到什么细菌或病毒。
这可有人说了,既然不允许私自捕杀,又不能吃,那么将野猪移出保护动物名录有什么用呢?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当地再对野猪进行生态性捕杀时,就可以免除许多繁杂的手续。
关于私自捕杀野猪,近期武汉市江夏区就有一名男子唐某,在网上买了高压逆变器等工具,对野猪进行狩猎,从而被森林公安抓获判了刑。
由此可见,虽然野猪已经不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但也是不能随意捕杀的。而且野猪是一种十分凶猛强悍的动物,在受刺激的情况下极易伤人,也不是那么好捕捉的。
一只发烧的宝宝
此事关乎生态平衡和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不可随意处理。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让专业人员来处理野猪问题。
飞雪残阳 回复 11-25 22:19
让专业人士过来抓捕,然后送进他们专业的厨房[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