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指示要求,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新闻界意见,结合评奖工作实际和媒体融合发展实践,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等相关文件作如下修订。
一、进一步强化传播效果评价
1.将正能量、大流量、高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确保评选标准导向正确、作品申报数据真实,进一步加强对新闻作品传播效果和影响力的引导。申报作品应明确填报新媒体传播平台网址和阅读量(浏览量、点击量)、转载量、互动量具体数据。
2.提高新媒体作品比例。将各单位报送的互联网、移动端原创作品的占比由35%提高至50%,将副刊作品的参评范围由“刊载于报纸副刊”调整为“刊载于报纸副刊及其主办的新媒体”。
二、进一步扩大评选范围
1.将“三好作品”作为申报作品的重要来源和评选的参考依据。各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省记协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由中宣部组织评选的“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
2.增加一线媒体和专业媒体作品参评数量。增加中国地市报研究会、中国县市报研究会的市、县融媒体中心作品报送名额,将中国石油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铁路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汽车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邮电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专业新闻社团纳入报送范围。
三、进一步加大对舆论监督和时事评论作品的激励力度
1.增加舆论监督作品的参评数量。鼓励各单位报送富有建设性、反映社会现实、针砭时弊、推动社会进步、产生良好影响的舆论监督作品。
2.增加时事评论作品的参评数量。鼓励各单位报送聚焦社会热点、及时发声、取得良好舆论效果的优秀时事评论作品。
四、进一步改进文风
1.加大对“短实新”作品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单位报送“短实新”和现场报道作品,明确规定原则上不报送超长作品。
2.细化相关作品标准。以文字为主的消息作品1000字,评论作品2000字,通讯作品4000字;以音频为主的消息作品4分钟,评论作品15分钟,专题作品30分钟;以视频为主的消息作品4分钟,评论作品40分钟,专题作品45分钟;新闻业务研究文章8000字。严格系列报道作品字数、时长要求,按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关规定,1件代表作超长,视作超长作品。专门类项目同体裁作品按上述要求掌握。
五、进一步助推国际传播效能提升
重点考量国际传播的落地效果和国别差异传播效果。把国际传播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把海外媒体正面转引阅读量、转载量、互动量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参评应填报作品国际传播效果情况,提供国际传播证明依据材料。
六、进一步细化有关报送要求
1.强化报送单位把关责任。在违规处罚规定中明确“推荐、报送违规作品以及未按规定程序、时间等要求开展推荐、初评、公示的,撤销相关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对报送单位通报批评,核减其下一届相应报送名额”。
2.严格申报时限有关规定。明确评奖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寄达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
中国新闻奖评选自荐、他荐调整:
一、自荐、他荐参评要求
自荐、他荐作品由本人或他人推荐参评,推荐渠道包括各报送单位、专项初评报送单位、教研机构报送单位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推荐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自荐、他荐作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初评。
1.各社会单位(不包括新闻单位)、个人可按本通知自荐、他荐1件作品参评。同一作品只能向1家单位推荐,违规即取消参评资格。
2.作品应获得省部级、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入选由中宣部组织评选的“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并由3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正高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3.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4.应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自荐、他荐作品提交要求
1.参评需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应一致。自荐、他荐作品可向各组织报送单位、中国记协委托的初评单位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和43家教研机构报送。
2.自荐、他荐作品填报材料和有关要求及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详见《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电子版材料均需通过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http://www.pingjiang.zgjx.cn)填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5年5月6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24时。自荐、他荐作品寄送机构需与系统选项一致。
3.参评专项初评的自荐、他荐作品按各专项初评通知要求申报。
4.以上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寄达时间,纸质、电子版材料逾期均不受理。
背景资料:
第35届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作品报送要求调整情况
1.应用技术手段规范自荐、他荐参评。在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中增加自荐他荐作品申报入口和相应评选单位应用窗口,规范参评报送。为中国记协委托的自荐、他荐初评单位和教研机构报送单位征集作品、开展初评提供便利。每件自荐作品只可选择一家单位报送,避免“一稿多投”等情况。
2.调整自荐、他荐作品推荐人有关要求。将自荐、他荐作品“由2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修改为“由3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正高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3.统一公布自荐、他荐作品接收机构联系方式。在评选文件中明确各教研机构报送单位统一在评奖系统接收参评作品。在评选文件中附表统一公布各教研机构报送单位联系方式,便于自荐、他荐作品参评者参考。
相关阅读:
2024年4月,中国记协发布了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启动的通知。并发布了《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我们梳理出以下7点内容,供大家参考。
1.对自荐、他荐作品实名推荐人要求的变化
往年要求“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今年则为“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2.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从21家增加到43家(标红高校为新增的试点报送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的新闻院系(学部)等43家教研机构报送单位接收自荐、他荐作品并组织初评报送。
3.报送名额分配变化
(1)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报送新媒体作品由去年的不少于4件增加为不少于5件;
(2)求是杂志社、学习时报社各报送新媒体作品由去年的不少于2件,减少为不少于1件;
(3)各省记协报送作品由去年的各类型占比变为精确为具体的件数。
省级记协报送的新闻作品(不含新闻业务研究文章)中,省级媒体及省属都市类媒体的作品不超过10件;广播作品不少于3件;县级融媒体中心作品不少于1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报送的新闻作品(不含新闻业务研究文章)中,省级媒体作品不超过6件;广播作品不少于2件;县级融媒体中心作品不少于1件。
对比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报送名额分配表来看: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的6件,减少为4件。
求是杂志社、学习时报社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的2件,减少为1件;同时,基础奖项也由去年的4件减少为3件。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国新闻社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的3件,减少为2件。
人民政协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治日报社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的3件,减少为2件。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的3件,减少为2件。
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6件,减少为5件。
北京、上海、广东记协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6件,减少为5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青海、甘肃、宁夏、陕西、新疆记协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6件,减少为5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专门奖项(不含融合报道、应用创新)报送件数由去年4件,减少为3件。
4.专项初评报送单位报送定评奖项和件数变化:
(1)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不再报送国际传播作品。
(2)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报送国际传播作品110件;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报送国际传播作品6件(相比去年多1件),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报送国际传播(漫画)作品4件(相比去年少2件)。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报送的新闻摄影项目从去年的35件增加至50件。
第34届中国新闻奖专项初评报送定评名额↓
5.参评人员申报名额及范围变化
新增:
(1)通讯类的新媒体作品作者和主创人员为5名;
(2)新闻漫画组画(长图)作者和主创人员由2名增加为3名;并增加动画类,作者和主创人员为5名。
6.时隔两年,评选办法再次对作品字数和时长作出明确要求
对于超长作品原则上按如下标准掌握:以文字为主的消息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作品不超过4000字;以音频为主的消息作品不超过4分钟,评论作品不超过15分钟,专题作品不超过30分钟;以视频为主的消息作品不超过4分钟,评论作品不超过40分钟,专题作品不超过45分钟。专门类项目作品按上述要求掌握。
7.材料申报要求变化:
新增:
(1)参评的音视频作品应保存播出作品所在栏目的原版,电视作品原则上应带有频道标识等在线系统包装信息等。同时保存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包括数字系统编审痕迹。
(2)新媒体作品中网络专题等集纳式作品同时提供3件代表作网址(二维码)和文字稿。
(2)国际传播作品,应提交国际传播效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