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国家将财政资金主要投入改革开放各项工作,不断压缩军费,因此军费紧张逐渐成为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上级做出军队可以允许经商的决定。
1985年5月4日,上级出台《关于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的暂行规定》,鼓励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
自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始经商办企业。
军队经商办企业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军费不足的问题,但很明显弊大于利,一定程度上削弱战斗力,败坏了风气。
时任防长张爱萍将军极力反对,并称“提倡部队做买卖,无异于自毁长城!”
后来,高层意识到军队和武警部队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于是采取逐步收缩、分步整顿的办法处理此事。
1991年,师及师以下作战部队不准经商。
1993年,军以下作战部队不准经商。
1996年初,进一步清理整顿全军的生产经营,剥离地方挂靠企业。
1998年3月,非作战部队禁止经商。
1998年7月21日至22日,四总部在京联合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军落实中央打击走私的重大决策作出部署。
一是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明确表示军队、武警部队必须“吃皇粮”,必须彻底停止一切经商活动。
二是决定军队和武警部队对所属单位办的各种经营性公司要认真进行清理,今后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
地方各政法部门对所属单位办的各种经营性公司也要认真进行清理,今后也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
全国范围集中开展打击走私活动中,彻底调查、停止军队、武警部队的一切经商活动。
1998年7月25日,也就是26年前的今天,中办国办正式下发《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通知》。
1998年10月21日,由总后组织的军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拉开了军队停止经商活动的大幕。
截至当年12月15日,军队2937个经营性企业和20.9万从业人员完整交给国家或地方,3928个撤销企业全部停止经营活动,整体实现了军队不经商的目标。
26年过去了,我们要感谢当年做出的英明决策,在停止经商办企业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风气得到改善,战斗力得到了切实提升,随着综合国力的发展,人民军队的实力也跃居世界前三,真正成为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