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商保年金、商业养老金,傻傻分不清?一文看懂

新黄河 2024-11-03 07:30:38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下简称“商保年金”),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个人养老金、商保年金、商业养老金,三个很像的名词分别是什么含义?有啥不同?

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各类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个人养老金是一个制度安排。

2022年11月,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城市及地区先行实施该制度。202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宣布,未来将在全国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点在于个人养老账户,即通过额外向个人养老账户转入资金,可以投资专属的个人养老产品。

从长远看,好处是,在退休后除了常规的退休金外,还有一笔额外的投资收入。就眼下来看,好处则是投资者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目前,每个人一年最多可以往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充12000元,这笔钱可以在报税时专项扣除。假设个人年收入30万元,此举一年可节税2400元。对于更高收入群体而言,最多一年可节税5400元,也就是12000元*45%。同时,账户中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未来取现时,才会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到近日发布的《通知》,我们来看商保年金的定义。商保年金主要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产品。

简单来说,商保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年满18周岁的个人,就可以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具体来说,《通知》明确地将商保年金分成了五类产品。包括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各类养老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业务、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商保年金新型产品等。

这其中就包括我们接下来要说的商业养老金。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在第三支柱中,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补充,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这一业务只能由养老保险公司进行经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由此可见,个人养老金是国家推出的第三支柱的一个制度性安排,商保年金是保险行业推进第三支柱的一个产品体系,商业养老金既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一个补充,同时又隶属于商保年金的范畴,这三者都是国家养老保险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从更宏观的视角去看,为储备养老资产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都叫作养老金融。在这个名词下,又可以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上述所讨论的三个名词,则属于养老金金融。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李玉新表示,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上海保险业也正在多方位打造养老金融的“上海样本”。

比如,在养老金金融方面,国寿养老是首批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国寿养老上海市分公司管理的企职业年金、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资产规模突破了1000亿元。

再如,平安人寿则是聚焦居家养老,通过提供一站式居家养老解决方案,为老人提供高品质的养老解决方案,满足老人全生命周期的需求。

正如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志宏所说,养老金融其实涉及到非常多的行业主体。对险企来说,一方面险企拥有长期资金,另一方面,在越来越追求高品质养老的当下,整合资源至关重要,而险企能够把资金储备和资源建设结合起来。“这正是险企做养老金融的独特优势。”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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