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安顿:天地境界和“以美育代宗教”

涵瑶海潮 2024-03-15 06:50:46

物质生活富裕以后,人们的精神反而日愈失落,心灵日愈无家可归。“上帝死了!”尼采的一声呼喊,传统信仰的失落在人类的文化中造成了意义的真空。如今宗教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大大降低,但宗教永远不会消失,宗教为信徒们提供了心灵安顿的途径。

随着科学的发展,许多人成为无神论者,总有一部分人不信宗教。对于无神论者来说,如何安顿自己的心灵?既然不去跪拜“上帝”、“鬼神”,在心理需求上,“天地境界”心态可以是这种“准宗教性”的悦志悦神。

冯友兰认为,人生有四种不同的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境界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一个人觉解程度的深浅,一个有道德的人,还不是一个理想的人,还有比道德境界更高的境界,这个境界冯友兰称之为“天地境界”。

自然境界的人做事完全出于本能,如婴儿般的状态,不大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有什么意义,可以说是“原始的我”。功利境界的人做任何事“利”字当头,只在乎得失成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可以说是“强调自我”。道德境界的人深知自己乃社会中的一员,并有义务为社会做点什么,注重良知和操守,所谓“正其义不谋其利”。天地境界的人做事眼界更为开阔,行为更显博爱,可以说是“超我和忘我”的境界。我认为这“四种境界”应任人选择,不必强人所难。

天地境界的人,凭借自己的觉解,最终使自己的境界拓展为宇宙(天),这实际上类似于中国古代对天人关系的解决——“天人合一”,这种合,是靠对天道的觉解和主动顺应解决的。一旦“天人合一”,那么天与人之间就不再隔绝,人的精神自然就能够无限博大,齐天地万物而做逍遥之游。

康德所讲的“物自体”或“自在之物”实际上就是中国传统的“天地”。这种“天地”即“天道”。“天道”并不是能具体发号施令、有言有语的人格神(如基督教的上帝),而是“天何言哉”却又“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具有规律性的神明行走。这个非宗教又“准宗教性”的审美主义的情感-信仰状态就是“天地境界”。

对许多宗教来说,仰望上苍,是超脱人世;而对“天地境界”来说,仰望上苍,则是缅怀人世。“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宇宙感怀,是与有限时空内的古人和来者相联结的。因而,从“天道”即“人道”来说,人既是向死而生,并不断面向死亡前行,与其畏惧、焦虑、思量重重,就不如珍惜和把握这每一天每一刻的此在真意。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这难道不可敬畏、寻觅和皈依吗?中国的山水画犹如西方的十字架,几乎无处不在。中国诗文中那么多咏史感时、伤春悲秋,吟山叹水,便是以历史时间所产生的时间性的心灵审美进入超越的“天地境界”。“天地境界”不是在孤独荒野中呼喊超验的“上帝”,而是在无所凭依的物质世界和人际关系的艰难跋涉中去创造形式,寻找家园。“瞬刻永恒”,即神秘地经验到自己与“天地”合为一体。

儒家所讲的“孔颜乐处”,即“天地境界”。从孔老夫子到蔡元培、王国维、鲁迅等都提倡“以美育代宗教”。当然从宗教社会学看,美育替代不了宗教,但是,既然有的人不信仰人格化的上帝,最起码“以美育代宗教”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心灵安顿的方法。

美何以能陶养感情、安顿心灵?这是由于美具有两种特性:一是普遍性,二是超脱性。蔡元培说:“名山大川,人人得而游览;夕阳明月,人人得以赏玩;公园的造像,美术馆的图画,人人得而畅观……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证明。”另外,审美愉悦来源于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表现于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审美情感是一种精神的愉悦,在艺术世界里,你无法获得欲念的满足,却能诗意地栖居;你无法体验实践占有的快感,却能获得心灵的安顿,审美可以净化人的灵魂。

宇宙秩序乃审美秩序,这种秩序是感性又神圣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此中的真意是什么?即道法自然、心灵安顿之意,是天人合一。这是“美育代宗教”之可能所在,也就是宇宙本身作为“物自体”的情感、信仰所在。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生活极度困苦艰辛中的古今手工艺者,却能沉醉愉悦在自己的小小制作创造之中,以此作为人生的寄托和安顿。“此心安处是吾乡”,这正是某种本源意义的“以美育代宗教”。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以宇宙感怀与人世沧桑交互渗透的感情来超越历史的暂时、偶然和有限,这种“天地境界”,就不是冷漠无情、摆脱世界来“与神同一”,而是深情感慨、奋力生存的“天人合一”,而从诗意地栖居或栖居的诗意,就并非无情无绪、一事不做、一念不起、一尘不染,那恰恰失去了人生的诗意和生活的境界。

荷尔德林和海德格尔所倡导的“诗意地栖居”亦然,旨在通过人生艺术化和诗意化来抵制科学技术和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个性泯灭以及生活的刻板化和碎片化。实现“诗意地栖居”,首先要解决的其实是思维模式的问题,就是要从功利化的思维中解脱出来,因为审美完全是一种非功利性的活动。例如,面对一棵树,如果你的头脑里想着把它用来做木材,就会忽视其外形之美。而只有超越了直接利害关系,审美才得以可能。

冯友兰说:“一个真正能审美的人,于欣赏一个大艺术家的作品时,会深入其境,一切人我之分,利害之见,都消灭了,觉得天地万物都是浑然一体,人们称这种经验为神秘经验。这是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一般的人固然不能得到这种经验,达到这种境界,但也可以于审美之中陶冶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这是艺术的社会作用。”这种高于道德或在道德境界之后的审美境界,当然便是忘利害、无是非、超时空、非因果的自由天地,也就是庄子、禅宗所经常描述、提及的“无我”境界。

本文作者翟海潮,源自公众号“思想者札记”(ID:SXZzha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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