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 #商标##知识产权#商标抢注#
当抢注商标还在申请阶段未核准注册之前,初审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进入异议流程。
撤三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购买商标
被抢注的商标,分恶意抢注和善意取得,对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可以通过选择前述几个个方案处理;对于善意取得的商标,商标使用在先权没有优势,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找到对方协商能否购买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