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城铁南站临时停车场和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调整方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这2个临时停车场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停车场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一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两小时收费;180分钟至24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住院就医车辆,凭住院证明,办理停车登记手续后可减免一辆车停车服务费。
城铁南站临时停车场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超过30分钟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按一小时收费;60分钟至120分钟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4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
以上2个停车场对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防疫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即日起至2月8日,有意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编:437100 ;联系电话:0715-8895101;邮箱:64593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