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恶就要付出代价,不管是未成年还是老年人,如果依靠年龄就能逃避惩罚,那法律就失去了公正意义,如今的未成年和以前的孩子不一样,现在的孩子早熟,接触的信息太多,不能恪守一成不变的法律,社会在变,法律也要与时俱进。
12月30号讯,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已经审判完毕,涉案的张某,李某和马某都手受到了惩罚,结果可能不如人意,但已经是法律之内最重的惩罚,也开启了未成年犯罪判刑的先例,这一定程度上能警示他人,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很多时候,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做父母的不能只生不教育。
从以往的报道看,学校坚持受害者小王和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学校是好朋友,学校没发现他们有霸凌行为,四人是一个班,班主任也说平时没发现存在欺凌,四个人关系还好,但是小王的家属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小王亲属表示,孩子经常说不想上学,每次拿到现金才会开心去上学,班级里的同学证实,小王确实存在被三人霸凌的情况,曾将小王锁在学校杂货屋里,学校和班主任显然平时没太关注学生的事情,导致了这起悲剧发生。
家长也没有注意到孩子的反常,导致小王胆小害怕,遇到欺凌不给老师说,也不和家长说,而张某,李某和马某才13岁,就已经想到了故意杀人,可见如果不是他们的家教出了问题,就是本性问题,比成年人都狠毒,让人无法理解。
主谋张某才13岁,其他人均是这个年龄,张某还是小王的同桌,看来是平时欺负人惯了,所以才能做出这等人神共愤的恶行,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和李某提议,两人多次共谋杀害小王后平分他的钱财,张某选择了废弃大棚为作案地点,提前携带铁锨挖坑。
3月10号下午,张某将小王骗出,因为李某的电动车在马某的家里充电,最后张某骑着李某的电动车载着小王,李某骑着马某的电动车载着马某来到大棚,李某告知马某他们将杀害小王,进入大棚后,张某用铁锨实施杀害小王行为,李某帮忙控制住小王,马某见状离开了大棚。
张某和王某共同致小王死亡后,将尸体掩盖,然后三人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张某和李某平分了小王账户里的钱,还让马某销毁了小王的手机卡,案发后,马某首先交代并带警方找到了埋尸现场。
张某和李某可以说是罪大恶极,死刑都不过分,但是因为两人是未成年,而且是张某主谋,李某是从犯,所以张某判了无期,而李某因为积极参与作案,事后分赃,判刑12年,马某虽然也参与了案件,但此前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动手,事发后帮助毁灭证据,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因为未实施加害和预谋,加上是未成年,不予刑事处罚也算合理。
这起案件的判决可以说是首次对未成年罪犯判刑的先例,虽然结果可能不会让大部分人满意,但也是最重的惩罚了,毕竟死刑是无法实现的,法律中就没有这条款,即便现在修改,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下也无法判死刑,所以这已经是目前最好的结果了,对于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68xxx45
应该借鉴一下国外的做法,终身不得保释,把牢底坐穿才行。
用户13xxx69
增设条款,一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不受未成保护条款保护。二未成年人故意犯谋杀,奸杀,叛国,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且为主犯,情节极为严重者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