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辽宁省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会议在沈阳召开,时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的王大伟出席反诈会议布置工作,并在会议上发表了讲话。
然而就在这次会议的四天后,一则消息让参与了这次会议的人十分震惊。
3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王大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这一年,王大伟58岁,从2013年执掌公安厅到被查,他已经在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一任上工作了9年时间。
四天时间,王大伟从公开露面主持工作到被查, 巨大的反转让人不禁疑惑,他到底犯了什么罪?但是让人好奇的远不止于此。
王大伟是2022年辽宁省首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巧合的是,在他被查之前,他的两个前任分别于2021年的1月和8月因涉嫌违纪而“落马”,唯一的区别在于,王大伟是三个人中唯一一个在任上被查的干部。
回顾此前,以首任总统李承晚为开端的多位韩国总统要么流亡海外,要么身陷囹圄,要么被人刺杀,鲜有“平稳落地”,落个好下场的,这一现象被坊间形容为“青瓦台魔咒”。
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在辽宁省公安厅长的同一个位置上连续打掉三个“老虎”,难道三个老虎也陷入了“魔咒”?
随着更多的细节被通报,人们才发现,三个“老虎”确实中了魔咒。不过,“诅咒”他们的,是他们自己那贪婪的“心魔”罢了。
01:三位厅长前“腐”后继的时间线
王大伟的两位前任,分别是李文喜和薛恒。
其中,李文喜于2002年到2011年期间任职辽宁省公安厅长,执掌公安厅共9年,他曾多次在危险任务中英勇立功,也曾在镜头面前直呼“要做全省人民的门卫、更夫”,保护一方平安。
因为政绩不错,李文喜得以被领导青睐,在2000年从老家本溪的公安局长被调到省公安厅担任副厅长。仅过两年后,就去掉了“副”字,一跃成了辽宁省公安厅的“一把手”。
随着地位的增高,李文喜的野心和贪欲也在变大,不过,他却没能在厅长一任上更进一步,到2011年,李文喜从厅长的位置上“光荣退休”,不再手握实权,暂时“平稳落地”了。
2021年,年过七十的李文喜接到了审查通知,不久后就被提起公诉,经查实,李文喜在2006年至2021年期间收受别人所送的财、物价值高达5.4亿,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李文喜从厅长位置上退休后,接替他的就是薛恒,薛恒于2011年到2013年共执掌辽宁省公安厅两年时间。
两位厅长的经历极为相似,薛恒在卸任公安厅长之后被调到其他职位上继续工作,从2005年到2021年,薛恒直接或间接收受的财物价值高达1.35亿余元。和李文喜的区别在于,薛恒是主动投案。
薛恒被调任后,公安厅长的接力棒来到了王大伟手中,王大伟和他两位前任的“落马”又有所区别:第一,两位前任都是卸任很久之后被查,而他是在任上被查的;第二,在关于他的通报中,有一行为在近年来被查的“老虎”中首次出现——为掩盖自己的“裸官”问题,王大伟搞了个“假结婚”欺骗组织。
三个“老虎”在厅长的位置上无缝衔接,又在几乎一年内连续落马,在关于他们违纪的通报揭露前,这种“前腐后继”的现象让人不禁怀疑,这个位置是有什么“魔咒”吗?
02:王大伟其人
王大伟生于1964年,到2022年“落马”的时候刚满58岁,却在辽宁省公安厅长一任上已经干了九年,可见,若没有违纪违法,潜力不俗。
和公安系统的大部分干部不一样,王大伟并不是出身政法系统,他早年的工作经历十分丰富,在2001年挂职哈尔滨市副市长之前,履历大多来自各类企业。
2003年,王大伟正式赴任哈尔滨副市长,四年后又做上了市政法委书记,在政法委书记的位置上又锻炼了两年后,他被升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2013年,薛恒被调离辽宁省公安厅长后,王大伟走马上任,开启了他警号“000001”的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工作,一直到九年后被查。
王大伟身为公安系统一把手,知法犯法,通报提出了他违纪的五个主要方向:
无视:无视“八项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大开敛财之门;
假婚:掩盖自己“裸官”的事实,与她人假结婚隐瞒组织,为自己留退路;
卖官:违反规定擅自调用人才,任人唯亲,大肆“卖官鬻爵”;
腐朽:忘记初心忘记使命,贪图纸醉金迷的奢华享受;
敛财: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他人财务,丧失道德底线。
2017年,王大伟曾在一次全国公安厅局长权威访谈中做过访谈嘉宾,当时的他面对采访侃侃而谈,把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分几点做了总结,其中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推进“人民在我心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
如今回看王大伟肩膀上扛着的“000001”警号,再把他“不忘初心”、“人民在我心中”的“场面话”结合背地里的所作所为,“两面人”的形象让人不禁疑惑,这样的人,能带好公安队伍吗?能做人民的“门卫”吗?
03:何谓“裸官”,为何要“假结婚”
所谓的“裸官”,指的是配偶、子女均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只留自己一人在国内工作的干部。
理解了裸官的含义后,王大伟这个级别的人以假结婚掩盖裸官行为的目的就不言而喻了——给自己留退路!
一般来说,“裸官”在国内无牵无挂,比正常干部贪腐的概率更大,也更具备条件——他们有家人在国外帮忙转移财产,当自己的贪腐行为露出蛛丝马迹时,立刻三十六计走为上,即使逃到了境外,也可以用贪腐所得继续过着香车豪宅的奢侈生活。
如果“裸官”有贪腐之心,又身处重要岗位,则对国家、对人民的危害极大。
而一般情况下,“裸官”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问题,若能清清白白工作,干干净净做人,又何必过上和家人千里相隔的生活呢?
实际上,王大伟作为“裸官”,又用假结婚来掩盖这个事实,更加说明其身上有着不小的问题。
做事在前,做官在后;服务为重,官位为轻——真正的共产党人其实并不讳言做官。邓小平同志在第二次复出主持工作时,曾满怀深情地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
要做事,而不要做“官”,这是邓小平的人生追求,也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对“做官”应有的态度。
可从对王大伟通报中的另一句话来看,显然他的追求不是“做事”——“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
我国自古代就有着“学而优则仕”的概念,在古代读书人的心中,没有什么比功名更重要,似乎官做得越大,人生的价值就越高。
其实,官职本身并不能承载什么,它只是做事的一个条件,但又和做事是两码事。只有利用职位多做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百姓的事,官职才能体现它原本的价值;反之,则只能是一个符号。
王大伟又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显然,他是错误的把“当官”看成了“发财”的条件,而不是做事的条件,对权利的追求,也不过是因为更高的权利可以更方便的敛财罢了。
“升官发财”的说法古已有之,但两者之间都加个“大”的,却很少见,足以证明王大伟违纪违法程度之严重。
04:“魔咒”源于内心贪欲,落马原是咎由自取
李文喜、薛恒、王大伟三任厅长一共掌舵辽宁省公安厅二十年时间,仔细看看关于三人的通报,发现有三个相同之处:受贿、卖官鬻爵,执法犯法。
网上有句话说“当你想要测试一块玻璃的硬度时,玻璃最终一定会碎”,放到三位厅长身上也同样适用:当你想不断挑战规则的容忍度时,迟早会有挑战失败的一天。
身为执法者,在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里一次又一次的以身试法,如果这样的人能“平稳落地”,那才是民之不幸。
这时候再回头想想关于“魔咒”的问题,不难发现,“魔咒”仿佛确实存在,不过存在的不是封建迷信意义上的“魔”,而是源于人心的贪欲之“魔”。
人一旦纵容内心欲望,必然会游走在规则边界,一次又一次的通过挑战规则满足贪欲,到头来忘了初心,忘了使命,轻的给自己落得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形象,身陷囹圄;重的更会留名“青史”,遗臭万年。
这正是:人恒有贪婪之心,但不可大开贪欲之门。贪欲之门一旦打开,离身中“魔咒”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