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北美洲除美国之外,唯一的发达国家,而且面积极大,仅次于俄罗斯,比中国还要大,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说是寸土寸金丝毫不为过。但就是这样一个与美国全面接壤,堪称宝地的国家,却没有被美国吞并。尤其是加拿大的兵力不到3万,和海陆空三军都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国相比,弱的不堪一击。那么加拿大究竟有何特别之处,让美国不敢吞并?
国大而军弱的加拿大加拿大是位于北美洲的国家,只有美国一个邻国,西北部是美国的飞地阿拉斯加州,南面则紧接美国本土,北面则邻近北冰洋和北极圈。
从地理上来看,加拿大几乎占据了北美洲北部,所以加拿大的陆地面积以及沿海优势极大,其中国土面积达到了998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比中国还要大。位居世界第二。因为北面是北冰洋,东西两侧是大西洋和太平洋,加拿大的拥有24万公里的海岸线,与哈萨克斯坦,蒙古这样的内陆国,看一眼大海都非常困难的国家相比,加拿大的沿海优势,甚至比美国还要大。
无疑是让人眼馋的很。但是由于接近北极,加拿大北部是高纬度地区,冬天时候,不但寒冷无比,而且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只有南部和美国接近的地区,四季分明,适宜居住。所以加拿大人口多居住在南部地区,尤其是东南部和美国接壤的五大湖地区。
五大湖分别是苏必利尔湖、休伦湖、伊利湖,安大略湖,以及密歇根湖。五大湖的说法是对美国而言,事实上地处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湖泊只有四个,其中密歇根湖比较特殊,是五大湖中唯一一个完全属于美国的湖泊。
但是不管怎样,五大湖的存在,丰富了加拿大的地形,也成了加拿大人喜欢居住的地区。这里地势平坦,还因五大湖都是淡水,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外加距离美国较近,所以与美国北部边界相邻的加拿大领土,生活着加拿大近乎80%的人口。
如今加拿大拥有3950万人口,和它位居全球第二的国土相比,人口无疑是少得可怜。给人极强的反差感。反差感更强的则是加拿大的兵力。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国土大,资源多,必然要有足够的兵力去保护自己的领土。但是加拿大却是打破人类固有认知的特例,因为它只有6万兵力,还是海陆空三军,所以加拿大是个典型的国大而军弱的国家。
打过但实力不行加拿大位居全球第二的领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许多矿产和油气资源储量均位居世界前列,还和美国北部有着漫长的边界线,而且它的兵力非常弱,海陆空加起来仅有6万人。给人一种国大而军弱的感觉,但是奇怪的是,它的邻国美国对于千里之外的伊拉克,阿富汗,为了争夺资源和影响力,说打就打,但对于加拿大,美国却不出兵占领。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美国也不是没有动过心,它也曾想过拿下加拿大全境,并且为此出兵了,可惜实力不行,反而加拿大打的落花流水。简单地说,美国今日的象征,白宫的由来,就和加拿大有关。西方开启大航海时代后,陆续发现北美洲和南美洲。
其中英国和法国从16世纪开始,陆续占领加拿大,最终想过在18世纪中叶于加拿大爆发了七年战争。最终的结果是法国战败,1763年,法国签署《巴黎合约》,无奈将加拿大拱手让给了英国。
1791年,英国整合魁北克,变成加拿大省,这是加拿大一词第一次出现,后来成了它的国名。1867年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成联邦,成为英国殖民地中最早出现的自治领,后来其他地区陆续成为联邦的一份子。
到了1926年,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将外交权还给加拿大,1931年又把立法权还给加拿大。1982年,英国又把立宪和修宪的全部权利还给加拿大,自此加拿大才完成了真正的独立,独立的联邦选择加拿大作为新国家的名字。
从加拿大的殖民到独立历程,不难看出,它与美国不同,美国是和英国打了一仗,在法国的支持下,赢得了独立运动,获得了独立建国的机会。加拿大却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完成独立,给人一种武德不如美国充沛的感觉。
事实上一开始美国也是这么觉得。当时美国以东海岸13州为大本营,反抗英国殖民统治,并且在华盛顿的带领下,打响了独立战争。虽然当时英国实力极强,但是美国依然赢得了战争胜利,并且后续经过贸易、武力等手段,逐渐将美国领土从东海岸13州,变成了横跨北美洲,毗邻大西洋、太平洋两大洋的庞大领土。
在这个过程当中,美国一度想要吞并还是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毕竟加拿大面积极大,虽然北部领土接近北极比较寒冷。但是如果美国拿下加拿大,那么整个北美洲就都是美国领土了。
美国为何不敢吞并加拿大1812年,英国正值日不落帝国的巅峰上升期,美国却打败英国成功独立,这让美国自信心爆棚,于是就想再打败一次英国,拿下加拿大,让美国的版图覆盖整个北美洲。
于是该年美国对英宣战,派兵入侵加拿大,试图全境吞并加拿大。美加战争爆发,由于彼时加拿大是英国殖民地,所以又叫美英战争。
初期战争进展的非常顺利,英国在加拿大兵力较少,加拿大也没有相应的兵力,另外英国忙着在欧洲组织拿破仑率领法国统一欧洲,所以美加战争初期,美军势如破竹,打的非常顺利。
但是很快,英国就打败了拿破仑,于是开始往加拿大调兵遣将。尤其是英国海军,派遣了大批战舰前往北美洲。
再加上美国入侵加拿大后,发现加拿大人对自己好像并不欢迎,预想的喜迎王师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反而遇到了加拿大民兵的激烈反抗,再加上美国刚独立二十多年,还没有成建制的海军,面对正逢上升期的英国海军,美国海军一败涂地。
于是美国逐渐溃败,最后还被加拿大打入美国领土。这是美国建国以来,第一次被他国打入本土,远比二战时期日本偷袭美国夏威夷严重。最为耻辱的则是,美国首都华盛顿,被加拿大攻占,象征美国权利核心的白宫被加拿大一把大火烧的干干净净。
美国总统也逃亡它地,美军的全部溃败,引发了美国人的爱国之心,开始全力反抗英国和加拿大。本想是一场侵略战争,却打成了本土防卫战,后续国家中,也只有印度能和美国聊聊相关心得了。
最终美英两国在1815年签署《根特条约》结束战争,由于战后美国没能力再修建白宫,只能在大火焚烧后的废墟上,刷一遍白漆,白宫之名因此而来。
对美国来说,这场战争虽然败了,却促生了美国民众爱国热情,以及本土制造业的发展,为后续美国强大提升埋下了基础。对加拿大来说,虽然被英国殖民,但是英国帮助加拿大反抗美国,却让加拿大对英国认同感极高,所以也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独立。
后期美国强大了,对加拿大反而没有了吞并的心思。一来加拿大面积大,可以作为美苏之间的缓冲国。二来因为英国的缘故,加拿大和美国只有国名不同,文化和经济极为类似。如今加拿大更是成了美国的后花园,对美国没有任何威胁。所以美国放任加拿大,而不吞并。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