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八艳”柳如是命运凄惨,与著名文人钱谦益结为夫妻,二人的爱情也被后世传颂为佳话,柳如是在钱谦益死后自尽而亡,悬棺而葬,以死明志。
柳如是作为一个青楼女子,后世文人笔下对她却无贬低、轻视之词,这是因为她用行为为自己赢得了尊重。在封建社会,妓女和官员的结合实属罕见,柳如是与钱谦益便是为数不多的一对。
古代的妓女多受男尊女卑、和社会等级制度阶级的影响,而身不由己。现代社会的妓女没有了时代的压迫,更是为人不耻。
当然没有嫖客,何来妓女?对于嫖娼这种恶俗我国法律给了一定程度的打击和规制。在我国某县城就发生了一起这样奇葩的案件,一嫖客竟然嫖到自己妻子。
一、回家过年
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在外打工一年没回家的张某在这时候也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喂,老公,你啥时候回来呀?”张某电话的那头传来了妻子关切的声音。
“过几天吧,我找工友抢火车票,抢到哪天就哪天回来。”张某说道。
“哦,行。到时候我去火车站接你。”妻子说道。
“好。”张某美滋滋地回复。
张某想想觉得自己在的生活在工友中还算不错,有老婆有孩子,每年暑假老婆都会带着孩子来自己打工的地方与自己生活一段时间,这种生活质量在工友们当中可算上乘。
而且妻子从来没让自己操心过家里的事,只是他远在外地务工,有时难免会有些寂寞。就算如此,他也惹得旁人十分羡慕。想到这些张某心中有些得意。
离过年还有两个星期,张某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坐上回家的火车准备出发。过年的火车票十分难抢,一票难求。这不,张某的火车票就没选到什么好时间点,到县城的火车站时都凌晨了。
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张某想先回到家乡再说,一个大老爷们怕什么?就在出发前,张某还特意跟妻子交代了自己回家的日期。
不过因为到站的时间是凌晨,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他还特意说,早上才到火车站。就这样张某坐上了回乡的火车。
几日后的凌晨,火车准点到达了县城的车站,他在火车站四处张望,发现站内没几个人。原本他还打算在火车站温暖一宿,可这冬天的寒冷实在让他有些扛不住。于是,他钻进了火车站旁的旅馆,打算在此休息一宿。
正在旅馆洗漱的张某听到门口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定睛一看,原来是门外塞进一张小卡片。
看着卡片上穿着艳丽的女人,张某心中一阵悸动,自己辛苦了一年了,也算犒劳犒劳自己吧。想到这,张某把家中的妻子抛之脑后,拨通了卡片上的电话。
二、自己给自己戴绿帽
马上就要过年了,在外务工的丈夫也要回家了。葛某(化名)算了算日期,明天早上正是老公到家的日子。她打算到时候亲自去火车站接老公回家。
可自家到火车站可有几十公里,早上的班车赶得上吗?葛某转念一想,一个念头在葛某的脑海中孕育而生。
原来这些年为了贴补家用,葛某还偷偷的背着老公从从事卖淫工作。
葛某心想今晚自己去火车站附近的旅馆接客啊,不仅能赚上一笔钱,还能在那儿睡上一晚,第二天早上正好在火车站接老公回家,岂不是两全其美?
葛某美滋滋的打扮完自己,便向着车站出发了。她把车站附近旅馆的房间门内都塞了自己的小卡片。
凌晨的时候,有一个电话打来,双方谈好价格后,葛某应约而去。葛某敲了敲房门,对方刚打开一条缝,她就连忙推开门跑进屋内。
这是她做这一行积累的经验,因为不能在门口多逗留,否则就会要引起他人注意。葛某进了门之后,熟练地在床边宽衣解带。
只听身后的男人说道:“转过来,我看看你长什么样?”
葛某回头一看,发现这人竟然就是自己的丈夫张某,吓得连忙开始穿衣服。身后的男人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快步过来,扒住葛某的肩膀看清她的样子之后,大骂一声:“你这臭婊子!”
三、睡自己老婆也要处罚?
车站附近旅馆的客人多是为了换乘而暂时歇脚的人们,居住人员比较复杂。原本打算在车站旁的旅馆好好休息几个小时再换乘的李某(化名)正要睡觉时,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阵打骂声。
只听到一个男人在疯狂的吼叫,一个女人在无助的哭喊,出门在外本不愿多管闲事的他选择视而不见。结果隔壁声音越来越大,于是李某就报警了。
没一会儿,警察赶到了现场,原来正是张某在旅馆嫖娼,发现前来的妓女竟然是自己的妻子,张某十分生气,把将妻子暴打一顿。因为声音太大影响了隔壁居住的客人,于是客人报了警。
当警察赶到现场时,开始还以为是夫妻二人的纠纷,原本打算带两人回警局做简单的调解处理,结果张某看到警察反而哭的十分委屈,声称妻子卖淫,于是将事情经过告诉警方。
最终,张某和葛某因为卖淫嫖娼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罚。
不知道张某在控诉妻子对自己不忠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对妻子也是同样的不忠呢?妓女和嫖客,我们没法评价谁比谁更有理?在我国的治安处罚法中,卖淫、嫖娼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和自己的妻子发生性行为也违反治安处罚法吗?和自己的配偶正常的发生性行为是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是履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在本案中,张某和葛某两人虽具有夫妻关系但不影响其卖淫嫖娼行为的界定。在我国,卖淫嫖娼是指用有价物、金钱或者其他财产与性行为做交易。卖淫行为的行为主体和行为对象都不限性别,卖淫的行为的对象是指不特定的人。
因此包养关系并不属于卖淫行为,虽然它是金钱交易,但不违反法律法规。若张某葛某私下约定发生一次性行为要给对方多少钱,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卖淫行为,因为该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
在我国对卖淫行为进行处罚和规范,不仅是保障公序良俗,还意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卫生安全。
在本案中,张某和葛某的卖淫行为和张某的嫖娼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
双方具有卖淫、嫖娼的意图,属于已经谈好价格,尚未发生性行为的情形,是违法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两人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因为在我国单纯的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旅馆的老板是否构成容留卖淫罪呢?因为旅馆老板并不知道有人在这里卖淫,也无犯罪故意,所以并不构成容留卖淫罪。
不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旅馆行业的单位工作人在知道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情节严重的,以窝藏、包庇罪定罪处罚。按照包庇、窝藏罪的规定,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包庇窝藏罪。这处属于法律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