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4年10月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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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抓拍设备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相应违法行为的车辆,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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