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警方尴尬认错,网友化身狄仁杰,宜宾警方,此事你怎么看呢?

Hello我是路人 2023-11-06 11:34:13

狄仁杰影视剧有一句经典台词,“元芳,此事你怎么看?”这句话可以说经久不衰,成为网络中的一个热梗。

那这个热梗怎么会和宜宾警方扯上关系?

宜宾市翠屏区男子廖某某,在自家鱼塘电鱼 ,并把电鱼的过程拍成了小视频,发到网上炫耀,结果当地派出所关注到这个情况以后,迅速的把廖某某带到了派出所,认定廖某某违反了我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根据规定对。廖某某处以罚款500元,并且没收电鱼工具,作为处罚。

那警方也作出了处罚认定,廖某某也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接受了处罚,本来事情到此结束了。

但是宜宾警方为了宣传普法,特意把廖某某的案子作为一个例子,发在公众频道上,来给全民宣传普法用,结果此案件倒是引起了全网网友的关注以及热议。

那为什么本来很简单的一个治安处罚案件会引起网友这么高度的关注?

对于廖某某的电鱼行为认定,这个是没有任何错误的。但是廖某某是在自家鱼塘里面电鱼,和我国的渔业法规定,那是在公共资源水域电鱼,这个才是违反了规定触犯了法律。所以廖某某的行为并不适用于中国渔业法去处罚。可以说宜宾警方作为执法机关,他们对于法律的理解,竟然发生了错误性的认知,从而导致了廖某某被处罚。

而这一届的网友,在看到了这种情况以后。纷纷化身为狄仁杰,把宜宾警方当作了元芳。来看看这些网友,对宜宾警方的一些逆袭式提问:

网友的提问可以说是千奇百怪,但是问题的核心却是直指本质,对于一些公民的行为方式,并不能生拉硬扯的,去套用一些法律的规定。甚至宜宾警方看到这么多的狄仁杰式提问,把普法视频都删除了。

当然宜宾警方的出发点是好的,据光明网10月31日报道,宜宾十年禁渔成效显著,鸥翔鱼跃长江头盛景已经出现,让宜宾市民以及外地游客大饱眼福流连忘返。

这一切也离不开宜宾警方的努力,正是他们对于一些破坏性的捕捞者进行了处罚,才使得现在的宜宾,红嘴鸥回归,野生鱼群增加。

但是作为执法机关,对法律的适用性一定要研究透彻,对于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做法,千万不能矫枉过正。而宜宾翠屏公安,在面对网友的提问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责成当地派出所予以纠正,并撤销了对廖某某的处罚决定退回了罚款,派出所负责人也对廖某某进行了道歉,并取得了谅解。

看来网友的元芳式提问,还是起了作用的,廖某某真应该感谢那些热心的网友,这些千千万万的网友打抱不平的热心肠,为廖某某平反了。

虽然宜宾警方把普法视频删除了,但我倒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普法宣传,只不过是宣传的对象掉了个个,现在是全民参与给宜宾警方普法了。变相的也提高了全民对于法律的认知。所以对于宜宾警方的普法宣传,我还是要给他点个赞,多一些给全民普法的宣传,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要等小恶变成了大恶,再去普法,就要承受亡羊补牢的恶果。

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以及对法律的认知,除了能够保护好自己,也能够对执法机关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向前迈进一大步,当然这个是双向的一些地方执法机关也要加强法治建设,法律学习。

普法工作是社会进步和法治文明建设的坚实基础。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去进行普法,让全民参与讨论,这更加会加深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公民法治意识普遍存在、法律得到广泛尊重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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