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人家》黄玲与婆婆的戏份虽不多,但颇有看点,网友看后直呼“太解气”。
对于婆婆,表面上非常体面,但内心却是一肚子花花肠子。
她只会做面子功夫,不停地“压榨”黄玲一家,偏向且不敢惹三儿子一家。
在商量返乡知青小姑子一家住处时,黄玲终于忍不下去,毫不留情揭穿了婆婆的真面目。
黄玲宁可离婚,一个人抚养孩子,也不会让自己的一儿一女像父亲一样去承受大家庭的苦。
从这段戏份上,看清楚大家庭关系相处的某些道理。
一、先做老,后做小
俗话说,“先有好婆婆,后有好儿媳”,意思是,只有婆婆先尊重与善待儿媳,儿媳妇才会懂得感恩与孝顺婆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就如孟子所说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小巷人家》婆婆因没做在前,大儿媳黄玲也终于与她反目。
自打结婚起,黄玲就是受气的“小媳妇”,婆婆各种不善待她。
起初,黄玲也一心想做个孝顺的儿媳妇。
曾经在婆婆的生日,黄玲精心准备了蛋糕,还忙活了一下午做了一大桌子菜。
热闹场景下,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庆贺,可婆婆连个座位都不给黄玲留,却示意黄玲带着女儿在厨房吃。
这种被当作“下人”一样的区别待遇,黄玲能不心生怨恨?对于婆婆各种无理要求,她怎会不鼓起勇气怼她!
二、情是情,利是利
亲情之间是重“情”还是重“利”?其实,能够做到“情是情,利是利”,越能容易维护关系。
社会心理学也认为,人们在亲情中虽更多展现关爱、理解和包容,而在涉及利益的问题上,通过公平、透明和理性的方式来处理,减少情感因素的干扰,有助于维持良好的人际互动模式。
在这一点上,《小巷人家》黄玲终于温柔中露出锋芒,把“情”和“利”划分清楚。
在面对小姑子一家子返乡后没有住处这个大难题时。
如果讲“情”,黄玲应该委屈自己,接受公婆的意见,让小姑子及其外甥搬进自己家里同住。
如果讲“利”,黄玲儿子图南正值高考,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孩子的前途天大的事。
在公婆及丈夫的威严下,“情”与“利”该如何作出决定?
把家庭利益看得很重的庄超英,想再次牺牲个人家庭利益,听取父母的安排。
可黄玲不想再陪着大家“装”下去了,撕下公婆“伪善”的面孔,历数公婆如何整天喊“苦”霸占丈夫工资,如何只做面子上的事,从来不考虑他们家庭及孩子利益。
黄玲以一己之力博婆家人之威风,做到了“人情是人情,利益是利益”,可以委屈自己,但绝不能委屈孩子。
虽然丈夫气急败坏地离家而去,公婆的面子也搞得灰头土脸,但是黄玲难得舒心一回。
三、做人做事遵从自己内心
做人做事遵从自己的内心,这一小小要求,一般人很难做到,尤其是在大家庭关系上。
《小巷人家》的庄超英就很难做到。
庄超英是家中的老大,自己又背负着原生家庭的“债”,总觉得亏欠父母,亏欠弟妹,所以,宁可自己吃苦,也从不违父母之命。
而妻子黄玲不会为了面子而做违背内心的事情,能帮一定帮,不能帮绝不送松口。
然而,当儿子图南上大学以后,条件允许了,黄玲主动提出,让外甥住进来。
从而丈夫心结打开,夫妻关系缓和。
有人说,“人这一生要活的舒服,需要有三分底线,五分原则,一点‘自私’”,这里的“自私”,不是伤害他人的“自私”,是更照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更关注自己的情绪。
黄玲为了儿女前程,遵从内心,有点“自私”,一点不为过。
写在最后:
“人活一口气,佛争一柱香”,人不能憋屈得活着。不管何种关系,我们都要守住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让他人步步紧逼、得寸进尺,让自己受不尽委屈。
但即便如此,我们始终保持一种善良与真诚,不违背做人的基本道理。
就如莫言所说,谋生的路上,不抛弃良知,谋爱的路上,不放弃尊严。
愿我们都如“小巷人家”黄玲一样,既保持良知,又遵从内心,守住底线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