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是位中国的流行歌手和演员,他曾经和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但后来他提出了解约。
然后依海文化把他告上法院,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和其他损失。最近,一审法院判决蔡徐坤需要支付依海文化3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这个判决认为,蔡徐坤并没有恶意违约,而是因为依海文化没有完成其合同中的职责,导致合同不能够实现来的。
依海文化任意提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要求蔡徐坤承担自己演艺事业的成本,并提取高额分成,这也不是很合理。
依海文化没有履行合约中的艺人经纪事务管理运营义务,没有为蔡徐坤的演艺事业作出完整合理的规划,也没有提供专业和稳定的支持。
这说明依海文化存在劳动纠纷,并因几次拒绝履行义务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完全执行总金额为586万元的法律文书。公司还存在有13条限制高消费记录。
蔡徐坤已经提出了上诉。他不满意一审的判决,认为依海文化没有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并且合同条款中违约金的部分也是不合理的。
他请求法院撤销一审的判决,解除合同,并判令依海文化赔偿他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现在这个案子还在二审中,还没有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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