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时”“用”“位”“应”

船山渌水 2024-10-23 08:53:49

论“时”“用”“位”“应”

文/王印祥

“时”,乃“时机、时代”等意,属于客观存在与条件。

“用”,就是人的“行”的能力的反映,也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用”对时机而言,有“抓得住”与“抓不住”的分别。跟得上时代步伐而抓得住时机者,主动性就强,抓到良机的概率就高;与时代脱节而赶不上节拍者,主动性就差,抓到机会的几率就小。

“位”,就每个人在特定的时空中所处地位的定位。在专制社会,则外靠“上”而内靠“己”;在民主社会,则内靠“己”而外靠“民”。二者虽然都要靠主客观条件是一样的,但其意义大有不同。主观方面都要靠“己”,而在客观方面,前者靠“上”,后者靠“民”。

而“应”,则是“人与人、人与物(天地亦是物)、物与物”之间各种关系的呼应与交织,更需要主客观要素之间的相通,才能产生“应”的效果,也就是说,“应”更讲究主客观要素的灵犀感通,特别是在人与人之间,更加注重心领神会,见微知著。

见此四者,读者与作者可有“应”乎?

2024.10.18

【责编 杨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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