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可以再赚,但良心不能丢。”当陈硕在孙铭山的办公室主动说出放弃剩余的300万代理费时,孙铭山因惊讶而张大了嘴,半天合不上。
这场看似“亏本”的豪赌,却让沉硕一举拿下铭山集团的法务代理权、修复与韩之通的裂痕,并为新律所铺就康庄大道。
陈硕这个曾被贴上“钱串子”标签的男人,用“三件事”撕碎了职场“非黑即白”的刻板印象:真正的赢家,从来不是锱铢必较的掠夺者,而是懂得“以退为进”的布局者。
01
弃利:560万的“亏本生意”,换来大企业的信任背书
陈硕接铭山案时,几乎押上了全部身家:抵押房产垫付60万审计费,只为拿下这桩“三高案”(高难度、高案值、高风险)。
一审胜诉后,詺山集团却背信弃义,试图绕过律师与被告和解。
面对孙铭山的赖账,陈硕本可选择妥协,拿回100万补偿金全身而退,但他却一反常态地“轴”到底,甚至不惜与律所高层方丽虹翻脸。
这背后藏着两层算计:
1. 情感博弈:罗英子一句“如果是许卓,宁可坐牢也要争个理”的激将,点燃了陈硕的胜负欲。他要用这份坚持证明,自己并非她眼中的“无良律师”,而是能与“正义化身”许卓比肩的硬汉。
2. 商业伏笔:当陈硕在终审胜诉后宣布放弃剩余300万代理费时,看似损失惨重,实则精准击中孙铭山的软肋:“你手下几千工人要吃饭,这笔钱留给他们”。
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瞬间将敌对关系转化为惺惺相惜。
正如《孙子兵法》所言:“上兵伐谋”,陈硕用560万买下的不仅是孙铭山的愧疚,更是铭山集团未来十年的法务代理权。
02
修盟:弥补韩之通的损失,化敌为友的职场智慧
韩之通曾是陈硕最头疼的“绊脚石”。从第一季克扣罗英子案源费,到第二季阻挠夏舒转正,这个“真小人”似乎与正义绝缘。
但在詺山案中,韩之通却成了关键转折点。他暗中录音取证,当庭反水揭露许卓阴谋,最终帮陈硕洗脱罪名。
陈硕的“第二支箭”,正是射向这段微妙关系:
1. 利益置换:他让孙铭山将韩之通被扣的分成款全额返还。这笔钱对孙铭山而言是九牛一毛,却让韩之通感受到被尊重的价值。
正如剧中老韩感慨:“混了一辈子律所,第一次有人记得我的损失。”
2. 情感投资:陈硕当众称韩之通为“师傅”,并邀请他加入新律所。这种将“对手”抬上神坛的操作,不仅化解了过往恩怨,更让韩之通成为自己阵营的“活招牌”:一个连“钱串子”都敬重的人,业务能力岂容置疑?
这种化敌为友的手段,暗合社会学家霍曼斯的“社会交换理论”:职场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互换,但最高明的交换,往往包裹着人情的外衣。
03
立势:成立同乾律所,打造行业新规则
当陈硕带着薛律师、方睿创立同乾律所时,业内都在嘲笑这是“叛徒联盟”。但短短数月,这家新所便凭三招破局:
1. 差异化定位:避开良诚所擅长的商业诉讼,专攻企业债务重组。
铭山集团首个大单的签约仪式上,陈硕放出豪言:“我们要做企业的止血钳,而不是吸血虫。”
2. 利益共同体:他将律所利润与客户经营状况挂钩,提出“企业盈利再抽成”模式。
这种“风险共担”策略,彻底颠覆了传统律所“旱涝保收”的收费逻辑。
3. 人才虹吸:方睿放弃姑姑方丽虹的庇护投奔陈硕,薛律师带着整支团队跳槽。
这些选择背后,是陈硕刻意营造的“草根逆袭”叙事。在同乾所,没有论资排辈,只有“案源为王”。
最精妙的是,陈硕将铭山案打造成行业范本:放弃短期利益换长期合作、用情怀包装商业逻辑、借对手资源壮大自身。
这种“一鱼三吃”的布局,恰如经济学家蒂姆·哈福德在《混乱》中所说:“真正的创新,往往诞生于规则破坏者的刀锋之上。”
结语
赢家的底层逻辑,是算清“舍与得”的账
陈硕的“一箭三雕”,撕开了职场剧常见的“爽文”套路。他没有许卓的“正义光环”,也没有方丽虹的权谋手腕,却能以市侩表象包裹深沉算计。
放弃300多万,换来年入千万的法务代理;修复与韩之通的关系,赢得业内口碑;创立新律所,开辟差异化赛道。
这让人想起《史记·货殖列传》中范蠡的经商之道:“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
陈硕深谙此理:在利益至上的职场,最大的精明,是让人看到你的“不精明”。当同行还在争抢案源时,他已用三次“舍弃”,编织出一张更大的网。
这个总把“钱”挂在嘴边的男人,其实早就算清了人生最难的账:有时候,输掉一场战役,才能赢得整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