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灾中有人捞空调,官媒痛批发国难财!洪水中的空调,捞还是不捞?

小易得 2023-08-04 13:06:10

洪水中的空调,捞不回来?

最近,京冀地区罕见的暴雨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这样的灾难,我们要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战胜时局的困难。

但是在部分水路上,还出现了打捞被洪水冲走的空调并将拍摄视频上传到网上,展示自己的战利品。

这种行为引起了一些媒体的强烈批评。

2023年8月3日,《新京报》官方媒体对此案进行评论称,空调打捞者利用国难赚钱,“趁雨抢劫”,不仅在道德上看不起,而且超过了法律的界限。

另外,还引用了法錄第98条“因自然灾害等丧失占有权的人可以在物权消灭之前返还占有权”。

也就是说,在洪水中漂浮的空调不是没有主人,而是应该由原来的所有者或保管者拥有。

任何人都无权将其占为己有,应当返还或者移交给权利人。否则就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

但在《新京报》视频中,有15万名网民留言,从中可以明显看出民间和媒体的见解有很大不同。

绝大多数网民认为打捞是没有问题的,即使不打佬也会被洪水冲走,比不打捞,让河水占了便宜,还不如便宜了打捞的人。而打捞的人还顺便清理了河道,河道堵塞避免,这种两全其美的事,,怎么算“趁雨打劫”,发国难财呢?

部分网民尖锐地指出,这是媒体的道德劫持。

该媒体还委婉地批评河流沿岸的基层政府没有及时组织打捞有价值漂流物的活动。

那么,在这个问题上,我站在哪一边呢?我支持把空调捞出来的人。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有以下几个理由:

从实际情况出发

被洪水冲过来的空调不是完好的商品,而是不同程度的破损和污染。

即使返还给原来的所有者或保管人,他们也不能使用或恢复。

反而会增加负担和麻烦。把空调捞出来的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功能和资源,使空调恢复或改造,重新发挥其价值。这样既节约了资源,又减少了浪费。

从社会效益出发

打捞空调的人不是为了牟取暴利或损害他人利益,而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生活困难或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们打捞空调的行为也没有威胁到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公共安全。

但是,他们为社会做了一件好事,那就是清理河流。

在洪水中,空调漂流,不仅占用了河道空间,还会堵塞河道流通,影响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果不及时打捞,就会给防洪排涝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和风险。空调打捞者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减轻了社会的负担。

从适用法律出发

媒体援引法錄第98条并不无条件适用于该问题。

因为这一规定是对一般情况下失去占有权的人权利的保护,而不是对特殊情况下失去占有权的人权利的保护。

特殊情况下,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确定失去占用物的人,或者无法追回,使用占用物。

在这种情况下,不应一律适用法律规定,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社会公益。

否则法律就会僵化失效。

综上所述,空调打捞者没有做错什么。反而好像做了对自己和社会有帮助的事情。

我支持他们的行为,并希望合理使用和管理他们打捞上来的空调。

同时,我希望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这个问题,不要只拿部分来指责整体。

各位观众,支持打捞人员还是媒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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