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足联开出的罚单,关于追加处罚的争论已经愈演愈烈,争议的焦点依然是青岛海牛球员林创益对天津津门虎外援萨尔瓦多的严重犯规。为什么只追加停赛一场?而同时开出的深圳新鹏城球员拜和拉木的追加停赛场数却为三场,难道一个肘击能给对方球员带来的伤害,比有可能踢断对手脚踝还要大吗?

萨尔瓦多与球队在一起
我们重新拿起这份罚单,看到其所依据的是《中国足球职业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2025版)》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前面两条是关于处罚的种类,而关键的是第五十五条,是关于具体罚则的条款。仔细研读这条罚则,我们发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逻辑。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规定,严重犯规,特别是野蛮用力的,至少停赛1场;骂人或做侮辱性手势的,至少停赛2场;肘击、拳击和踢打等暴力行为,至少停赛3场;最严重的吐口水的,至少停赛6场。发现没?对对手身体伤害越轻的,追加停赛场次越多,正所谓,伤害无所谓,侮辱不能忍。在足协的官老爷眼里,向对手吐口水比踢断对手脚踝更严重,士可断腿不可辱!

林创益完全抢不到球的犯规动作
但足球毕竟是一项靠腿的运动,对运动员的保护应该是第一位的,至少应该和被人吐口水一样严重吧。而且这次处罚,中足联也遵循了“至少”两字,对严重犯规不是顶格处罚,而是贴地处罚,这似乎也反映了中足联的一种态度,轻轻放下!但恐怕又更多的林创益会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