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工作调动,到新单位后,人事部门审核档案,发现档案中缺少社保缴费记录,如何处理?
【解答】现在单位在给社保部门缴费,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保费,连同单位应缴的保费,两者保费一同缴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只会给缴费单位出具缴费凭证(电子版)。
档案中的工资调整表中有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没有缴费凭证,无法证明你已缴费。在一个单位长期工作,只要工作不调动,档案中即便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因有单位统一办理,单位有职工缴费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是不会影响退休手续办理的。
一但工作调动,到另外一个单位工作,新单位在审核档案时,在没有个人缴费凭证情况下,就需要提供在原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存档,否则会认为你在原单位社保没有缴费或中断缴费,社保只能从调入新工作单位之日算起,哪岂不吃亏了。
所以工作调动,仅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社保缴费证明是没有用的,还需要个人缴费记录凭证,如何获取,只能到原工作单位的财务室,复印原工作单位的年度职工工资汇总表的相关页,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一年一页。
这个年度职工工资汇总表,要比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更有说服力,所以工作调动,一定要注意档案中是否有原单位年度职工工资汇总表的复印件,如没有的话,督促原单位财务室查找年度职工工资汇总表复印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有人会说,社保部门有个人社保缴费账户,工作调动后,有没有调动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都无所谓。要知道,企业社保缴费是从1992年10月份开始的,职工参保后,个人社保缴费账户只记载实际缴费年限,确认有无视同缴费年限则需要通过审核档案来认定的。
所以工作调动,档案中还是要有工作调动介绍信及社保缴费记录,避免退休时审核档案材料不全,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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