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一个地方把袋子保存起来,想着有必要做DNA鉴定的话,可以证明是女子扔的!可江先生的仁慈换来女子的变本加厉,她在2月9日的时候,直接在江先生家门口拉大便,把江先生一家恶心得不行!于是江先生忍无可忍,再次报案!可是警员来了以后,女子就向警员保证再也没有下一次,警员对她教育后又离开。可是警员前脚一走,女子后脚又去踢江先生家的铁门,而且第二天还来门口大骂,说警察也拿她没办法!江先生问女子到底想干嘛?女子说:“《狂飙》你看过吧,反正我一个人,你之前报警害我进去,害我生病了一个多月,我要让你家破人亡!”看到女子这样,江先生只能在网上求助,事情总算迎来了进展!警方觉得女子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骚扰,已涉嫌报复报案人!不过,居委工作人员反映,女子可能精神异常,曾经还砸过居委会的电脑。他们多次对女子劝解,也是无效!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 的行为构成了性质呢?女子在江先生家门口破口大骂,扔大便,甚至随地大小便,已经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为有此行为的,可对其处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我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女子的行为还属于报复报案人,需要从重处罚!2、如果女子精神病,是不是就不用接受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因此,精神病人也并非一概不处罚,只有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不予行政处罚。但女子只是精神异常,她的报复是有针对性且有方法,顶多是间歇性精神病人
,如果报复时精神状态正常,还是要接受处罚!此事也是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对于这种无赖,常规管理肯定行不通。警方应该对这类人,处以大额罚款,犯一次罚一次,直接罚到她心疼肉疼,让她懂得自己作恶应承担的责任。责令其收拾好受害人门前的污秽之物,向受害人道歉!也有网友说,如果是我遇见这样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的邻居,我也没有办法!还有网友说,这明显是寻衅滋事,为什么不直接拘留?这种人就必须严惩,才能制止她愈演愈烈!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