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旭对着公司领导大喊道:“帽子叔叔都没有处罚自己,你们凭什么辞退我,我不服,我要告你们”。
领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回怼道:你性骚扰同事,你还有理了,公司的《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如果出现了性骚扰等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对于领导的说辞,李晓旭并不认可,认为自己并没有犯多大错,于是状告酒店,反倒向公司索赔6万元。
违反了酒店的硬性规定,还找酒店要钱,李晓旭能够胜诉么?在了解法院的判罚之前,我们先回顾下事情的经过。
李晓旭是杭州一家酒店的员工,在2019年5月份入职,在被酒店辞退的时候,已经干了9年,虽然还不是经理,但手头也有不小的权利,收入还算客观,可惜一直都没找到让他满意的另一半。
在2018年的时候,终于有一个女同事,引起了他的爱慕之心。这名女同事叫做小丽,刚入职不久,负责酒店的前台工作。
小丽身材很好,一米七的大个,身材苗条,不说是长得如花似玉,但是也强于大多数的人了。正是靠着出众的外貌,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也被酒店高薪录用了。
李晓旭自从第一眼看见小丽之后,就对他深深地着迷了,为了引起小丽的好感,工作的时候,李晓旭很是照顾她,脏活累活都安排别人做,但可惜他默默地付出,还是没能够得到女神的芳心,小丽总是对他敬而远之,从来没有接受过他的饭局,这让李晓旭很是苦恼,可也依旧继续努力,期望能感动小丽。
在4月末的一个中午, 有一位顾客的东西落在了车上,李晓旭便让小丽去取,可又担心她找不到车,于是在小丽走后,他也赶紧去帮忙。
到了停车场,发现小丽已经找到了车,李晓旭就守在一旁,让小丽去帮拿东西。看见小丽半个身子趴进车里,李晓旭的眼睛都快直了,薄薄的工作服,根本掩盖不了小丽美妙的身姿,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让李晓旭更加上头了。
在他的心中,早已经将小丽看做是他的女人了,如今还没有女朋友的他,更加忍受不了了,于是不由自主的摸了下小丽的屁股。
小丽被吓了一条,大声问道“你干嘛”?
李晓旭被这声喊叫,找回了心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不妥,太冲动了,于是赶紧道歉,说自己只是开了个玩笑,希望小丽能够原谅他。事后的第二天,还写下了《认错保证书》,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可小丽明显是被吓倒了,也怕这次如果原谅了李晓旭,那么其他人可能就会更加肆无忌惮了,所以还是选择了报警。
帽子叔叔来到后,了解了下事情的经过,认为李晓旭已经构成了猥亵,但情节轻微,又因其有悔改情节,认错态度良好,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拱墅分局还给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李晓旭此时才如释重负,心里也越加的悔恨,决定以后说什么也不再做出格的事情。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没想到几天后,酒店的领导突然找到了他,以违反酒店规定为由,决定将他辞退,告知即生效。
李晓旭呆立当场,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只是摸了下同事的屁股,警察还开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可没想到干了九年的酒店,竟然决定将他立马开除,这叫他怎么能不气愤,于是就发生了文章中开头的一幕,随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1200元。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进行了释明,将经济赔偿金变更为经济补偿金,裁决酒店需支付李晓旭经济补偿金29151元。
看到这样的结果,酒店方面很是不认可,李晓旭入职的时候,已经签订了《员工手册》,而他也确实违反了其中的道德规范行为,所以酒店开除他,是合法的,不应该赔钱,于是提出上诉。
法庭上,李晓旭承认自己确实犯下了错事,这是他的不对,但已经道歉了,而且公安机关也出据不予处罚的决定了,所以酒店以性骚扰直接开除他,是不公平的。
一审认为,对于酒店的规章制度,李晓旭是需要遵守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在此次事件中,李晓旭并没有严重违反酒店的规章制度,所以不应该直接开除。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终,经过计算,一审判决酒店赔付李晓旭29151元,并且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对于这样的结果,酒店方面依旧不认可,重新找了律师后,决定上诉。经过审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有话说:虽然李晓旭得到了赔偿,但也丢掉了9年的工作,原本还会有一个好的前景,如今一切成空,不得不说是个遗憾。这个事情,也警醒我们,职场性骚扰的行为,无论情节轻重,都不可取。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切莫心存侥幸和玩笑心里。
(案例来源:红山晚报)(人物均为化名)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为提高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文中部分观点仅为个人看法,请理性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