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结婚之后住在妻子家买的房子里,总是觉得没有安全感。
在一次吵架被赶出家门后,男子下定决心要买自己的房子,还不能让妻子知道。
攒够钱之后,男子用堂妹的名义买了套房子。
没想到堂妹夫得知此事后,居然要和堂妹离婚,目的是瓜分男子的房产。
他能得逞吗?
案例回顾
余先生和妻子结婚时,没有条件买一套房子,妻子表示自己有房,并不在意这些。(文中皆为化名)
就这样,余先生婚后高高兴兴地住进了妻子娘家买的房子里。
但由于余先生没有自己的房子,他在这场婚姻中一直没什么底气,哪怕是妻子吵架他也不敢大声说话。
余先生和妻子的婚姻生活其实还算和睦,但夫妻之间没有不吵架的,一急眼什么话都能说得出来。
“这是我的房子,你给我滚出去!”
一次,余先生的妻子在吵架时口不择言,还把余先生给赶了出去。
事后,妻子也向余先生道了歉,但是她的言行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余先生的自尊心。
从那以后,余先生就一直在盘算着自己买房,不然哪天万一离婚了,自己连个容身之处都没有。
既然是偷偷买房,余先生自然是不能让妻子知道。
余先生买房本来就是以防万一,妻子的房产和他没半毛钱关系,自己的房子自然也不能分给妻子。
于是,余先生想了个办法,他找到多年来和自己感情很好的堂妹余小姐,打算以她的名义买房。
余小姐也看不得堂兄受气,便同意了这件事,还借了余先生一点钱付首付。
付完首付后,余先生更加努力的工作,每个月都给堂妹打钱还贷款。
等到贷款快还清的时候,余小姐突然哭着找到了余先生,说他丈夫要跟她离婚。
这堂妹夫本也是个心术不正之人,离婚也没啥损失,问题是房子在堂妹名下,名义上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堂妹夫这时离婚,显然是想不劳而获。
余先生慌了神,他也顾不得面子问题了,跑去找妻子商量解决方法。
“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啊……”
妻子没有生气,而是积极地帮余先生联系律师,律师让余先生和表妹补签了《借名购房协议》。
那么余先生可以成功保住自己的房子吗?
案情分析
《民法典》第2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本案中,房子是记在余小姐名下,如果确认房子是余小姐和其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那堂妹夫确实可以分割房产。
不过余先生已经和堂妹补签了《借名购房协议》,并且堂妹本人也认可房子实际上属于余先生。
同时,余先生还拿出了和余小姐之间的转账记录,包含贷款费以及物业费、水电费等,经法院证实时间都对得上。
综上,余先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证明房子是自己所购买,法院不会支持堂妹夫分割财产的诉求。
案后总结
余先生瞒着妻子买房子,堂妹夫贪得无厌,案件中的两位男性真的是奇葩。
好在堂妹余小姐重视亲情,她要是硬说房子是自己买的,法院也难处理。
余先生的妻子确实不该吵架时口不择言,她可能没有恶意,但确实伤到了余先生。
希望夫妻俩经过此事之后能够互相包容,让婚姻生活和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