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福建福州某景区游玩时,因为带娃到“赶海一号”景区滩涂玩耍,有小孩子跑到蛏田玩,导致蛏田受损,被附近村民索赔三万元。
一时间,游客误入蛏田被索赔三万的事情引发争议。5月6日,记
者分别联系到赶海一号景区和事发地晓澳镇政府,当地回应说,“游客并没有赔钱。”
看完这条信息之后,就事情的本身来说,也许是解决了,但我的心情却感到特别的悲哀!
为什么这样说呢?
是因为这样的处理结果是不公平的,这样的做法有三个害处:
首先是,有违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损坏东西要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颠覆不破的真理,也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可如今形成了这样的不成文的“规矩”,助长了不正之风的泛滥。
比如,如果发生的一些事情,本来是当事人有错,应该检讨、道歉、处罚、赔偿,甚至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如果是当事人蛮不讲理,或者是年龄稍大、或者是年龄稍小等因素,即便是触犯了法律,也不进行处理了。
其次是,有失法律的公平公正。
就拿“游客带着小孩子跑到蛏田玩,导致蛏田受损”这件事情来说,虽然我们没有去现场,但我们通过照片和视频都看到了,明明蛏田的周边都是用木棍和塑料绳围起来的。
既然是围起来的目的就是不让人进去,如果这些大人在智商上没有什么缺陷的话,就应该知道是不让人进入。
由于她们的“任性”,致使渔民的产业受到了损失,这就应该让游客赔偿,哪怕是按照损失的比例去赔偿也是必要的。
但是,竟然一分钱也没有让损坏者赔偿,那渔民的损失谁来管呢?
最后是,导致社会风气的恶劣。
由于是“恶人先告状”,发视频的闹事,当地好有关部门为了息事宁人,就不了了之,肇事者逍遥法外。
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理方法,滋长了肇事者的“无所谓”,而且她们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而这样的处理结果就是对正义的一种歧视,恰恰是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让社会上出现了更多的不正之风。
比如在公共交通上面,为了座位而对年轻人大打出手的大妈大爷们;“熊孩子”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扰乱别人的时候,其父母不教育孩子反而怒怼众人;
包括五一期间,游客的小孩碰碎了价值10多万元的工艺品,而没有进行一分钟的赔偿,这样的处理也是不公平的。
虽然这件工艺品不是古董,但毕竟是经过若干人的辛勤努力换来的,没有赔偿的处理,就是对有关劳动者的不尊重。
这样的结果,就会促成今后哪个地方都没有办法处理了。
这样的结果,只能是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并且会助长某些人变本加厉地自私自利,让社会风气更加的混乱、
(信息和图片选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