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的时候那肯定是甜美的嘛,就是想不到他会起诉我,我陪他这么长时间,那我的青春呢,还有我的贞.洁,这些都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呀,我太亏了。”
徐女士可谓是肤白貌美大长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她和大自己11岁的男人余先生恋爱两年,分手后却被讨要恋爱期间花费的86万元费用,还被一直诉状告上法庭。徐女士做梦都没想到,当初苦苦追求她的余先生最后还会给她来这一手。据徐女士说,前两年,她来杭州打工,遇见了余先生,余先生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她吸引住了。随后,余先生便开始对徐女士疯狂追求,经常带着她逛街购买奢侈品,大额红包转账更是接连不断。本来徐女士是看不上余先生的,她高是1.7米,而余先生身高只有1.65米,并且还比她大了11岁,这让她很难以接受。可余先生对她锲而不舍,各种节假日的红包转账发不停,而且金额基本上都是5000以上居多。慢慢地,徐女士开始沦陷了。她坦诚地对记者说:“后来我就觉得他对我还挺好的,金钱这方面,比我以前的那些男朋友都大方嘛,否则我也看不上他。”
两个人在确定关系后,余先生对徐女士依旧出手大方,动不动就是红包转账,数额最大的转账竟有11万元,而且还花40万买了一辆宝马车,登记到了徐女士的名下,让她每天不用去上班,到处玩就行。没想到几个月后,两人感情出了问题,决定分手。事后,余先生更是一直诉状,将徐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费用。而这些费用的名义是彩礼钱,这是怎么一回事?余先生认为,这是结婚的彩礼钱,既然他们没有结婚,徐女士必须全部归还。徐女士坚决反对,她说,两人在一起期间,完全就是在恋爱,根本就没谈过婚约,余先生没有提过娶她,她也从没有说过要嫁给他,那些红包转账,只是恋爱期间的消费而已,纯属赠予,所以一分钱都不会退还。最后,让徐女士没想到的是,法院判定余先生胜诉,徐女士需要归还80万余元的欠款。
对于这样的结果,徐女士感到十分气愤,自己不等于白白陪了他两年吗?自己太亏了,损失了两年的青春和贞.洁怎么算?她希望记者帮她讨回公道。随后,记者联系上余先生,想听听他的说法,结果余先生却不愿意多说,表示要相信法律的判决。徐女士对于一审结果当然不满意,委屈的她提起了上诉,可是二审结果还是和一审一样。“他们说我贪财,太喜欢钱了,还说我不应该去接受这么多红包转账,弄得我现在谈恋爱都不敢谈。”徐女士仍然觉得自己有理说不出,自己年轻漂亮,如果余先生连钱也不给她花,自己凭什么会看上他呢?说白了,当初两人在一起,心里都是明镜似的,各取所需,压根不是为了爱情,何苦在分手后再要求退还曾经的赠予,这不公平,自己的付出难道白白送人吗?
男人谈恋爱倒是一点都不吃亏,用金钱把漂亮女孩哄骗到自己身边两年,不想要了,就找借口再把钱全部要回去,达到他零成本追女人的目的。徐女士坚持认为,二审的结果对她仍旧不公平,她还是会继续申诉。金钱虽然能带来满足感,但这些都是短暂的。双方在一起想要长久,不仅需要彼此喜欢,还需要精神上的满足。对此你们怎么看呢?你们认为徐女士吃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