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江救人英雄希望获关照:“住院时有个照料就行”;律师:若见义勇为留后遗症,可要求受益人给予一定补偿

智材看国际 2023-05-06 22:01:02

20年前宁波人王福红寒冬里跳江救人,如今54岁的他孤苦伶仃躺在病床上,称自己是因救人落下了病根,希望能寻求被救者亲属的帮助。

>>>寒冬腊月零下3℃从十几米高桥面跳江救人后昏迷3天3夜

5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的王福红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正在宁波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

“我现在躺在医院,我是一个病人。二十年以前,我在宁波甬江救了一名女子,见义勇为给我记了二等功。”

回忆起2002年年底甬江救人的细节,王福红记忆犹新。“那天是小年夜,是晚上7点半,在老江桥,也就是现在的灵桥上,当时有四五百人围观。”王福红看到情况危急,顾不上多想就跳江救人。

“我是在桥中间跳下去,跳下去有十几米高度,甬江水深20米左右。”

王福红从江面上能看到漂浮的鞋子,他来回找了两次才找到落水者,“我跳下去把她拽住,然后往江边拖。”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被救的是男是女,后来才知道她是个女子。她的名字和年龄我也不知道,大概有50来岁。”

“当天气温是零下3℃,天还下着细雨、飘着小雪,寒冬腊月冷得要命,我跳到江里将近20分钟去救人,累得没力气都游不动了,后来民警来了十几个,把我俩拉上来的,我失去知觉,昏迷3天3夜才醒来。”

>>>称自己是救人落下了病根17次住院200多万医药费靠医保和朋友接济

“我被送到医院抢救,后来查出心肺炎、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王福红称,自己是从救人那时起就落下了病根。

“我今年54岁,救人时34岁。救人之后,我住院住了一个多月。现在又住院了,已经做了好多次手术了。随着年龄的增加,病情越来越严重了。”

医院诊断显示,王福红患有支气管哮喘、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心房颤动、二尖瓣狭窄关闭不全伴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

王福红称10多年来靠低保维持生计:“我住院已经住了17次,医药费累计花了200多万。除了医保外,还有朋友和好心人的救济。”

>>>见义勇为二等功“当时都讲我是英雄”还发了见义勇为奖金1000元

提起见义勇为获奖证明,王福红说,“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政府,应该有档案材料记录。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的现场图片和报纸的报道不知道还有没有,但是在电脑(网络)是能打出来的。”

王福红表示,当年是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江夏派出所申报的,有好几家媒体报道了他的救人事迹。

“当时见义勇为奖金还发过1000元。这么多年了,我找不到这些资料了,发的有荣誉证书,后来也丢失了。”

记者查询当地媒体的报道证实,2003年2月11日,海曙区政府授予王福红“见义勇为二等奖”。

>>>54岁一直没成家希望生病期间得到照料

“现在年纪大了,到哪个单位也没有什么用。我一直没有成家,我没有工作单位,我以前是做小生意,后来失去劳动能力。”

王福红说,他与被救女子及其家人多年前早已失去联系,“我给她救起来,后来过了几年,她去世了,跟她家人也联系不上。”

王福红坦言:“我也不指望她的家人对我有什么报答,我只要自己不要生病就行了,希望住院时有个照料就行。”

王福红表示,自己现如今病情严重,需要身边有人陪护。

>>>父子俩相依为命“老村长”证实其80多岁老父亲也需要照顾

5月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当年的“老村长”毛国伦,证实王福红救人的义举。

“这事我知道,我当时是村主任,我们村里边都知道的,他见义勇为救人没问题,他当时住院确实留下了后遗症。”

“他没结婚,还有个爸爸,80多岁了,身体一般,要好也好不到哪里去。”

毛国伦证实,村里为王福红办了低保,王福红没有其他亲属,本身老父亲也需要有人照顾。他告诉记者,他们也无法联系到被救女子家人,“因为她不是我们本地方的人,没办法联系,现在只能是向村委去反映,镇政府也没办法的。”

>>>律师以案说法如果见义勇为者受伤可要求受益人给予一定补偿

见义勇为是与冷漠自私相对的一种高尚品质,“民争行义”要从厚待英雄开始。只有厚待英雄才能营造“人人颂扬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和传递崇尚正义、敢于奉献的正能量。

公益律师谭敏涛指出,按照《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者受伤后,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但补偿的标准,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谭敏涛表示,在本案中,王福红如果能确认是20年前救人后落下的疾病,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当年的被救者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如果被救者已经去世,其遗产被人继承,王福红可以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但这种一定程度补偿与王福红生病住院的花费而言,显然微不足道。”谭敏涛认为,从弘扬社会正义,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角度来讲,王福红因为见义勇为而受伤,当受益人的补偿不足以弥补王福红的受伤时,社会应当对王福红这种见义勇为受伤的行为予以适当补偿。

按照《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第16条规定: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行为发生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有关费用由行为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解决。

谭敏涛建议,王福红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救助。“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也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针对见义勇为者无力承担医疗费的行为进行补助和救助,这也是我们社会弘扬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的最佳方式。”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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