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因未婚生育被取消村集体分红,汕头徐女士的权益之问

夜色朦胧微光 2025-01-23 10:59:31

1️⃣ 在广东汕头金平区,30岁的徐女士正面临一场关于其成员资格与分红福利的权益风波,这一事件深刻揭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性别平等方面的挑战。2025年1月21日,徐女士通过红星新闻详细阐述了其遭遇:作为南墩经联社的一员,该集体组织通过有效管理集体土地和厂房的流转出租,为村民带来了可观的分红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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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本应促进集体内部公平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却因一项性别歧视性规定——即“出嫁女”不能享受分红福利,而蒙上了阴影。徐女士在2024年期间,每月可获400元分红,年终更有13400元的额外收入,但这一切在她未婚生育后戛然而止。2025年分红提升至每月800元时,徐女士却被依据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以“出嫁女”身份剥夺了所有成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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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女士对此提出抗议,其法律依据坚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指出,在涉及集体经济活动的多个关键领域,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分配等,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严禁以婚姻状况为由侵犯女性权益。这一法规如同坚实的法律盾牌,旨在捍卫农村女性权益不受侵犯,但南墩经联社的做法显然对这一法律精神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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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社会进步与法治精神的角度审视,南墩经联社的行为不仅落后于时代潮流,更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在现代社会,个体权益应得到平等尊重,无论其婚姻或生育状况如何。未婚生育虽在传统观念中可能遭遇偏见,但这绝不能成为剥夺女性合法权益的理由。此外,法律作为社会运行的基石,其权威性不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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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悖时,必须依法进行调整,确保法律的至高无上。金东街道办工作人员证实,徐女士已向信访部门求助,这一行动标志着在现代社会,个体权益受损时有多种正规渠道可供寻求救济。我们期待信访部门的调查能够还原真相,不仅为徐女士争取应有的权益,也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性别平等树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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