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王顺亮认为自己判掏鸟大学生10年没错,如今闫啸天出狱致谢!

朴实看体育 2024-10-31 0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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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河南辉县的“大学生掏鸟案”因两名大学生掏了几只鸟就被判十年而引发争议,这样的重判到底是在保护野生动物还是在惩罚无知?法律的刚性和人性之间究竟该如何平衡?事件引发的法律适用、教育缺位等问题,仍在发人深思。

大学生掏鸟案:法律是天秤,还是铁锤?

当年河南辉县的大学生掏鸟案,现在来看依旧是个经典案例。两个年轻人,掏了几只鸟,转手卖了1080元,就被判了整整十年。十年啊,生命的黄金时段,命运的轨迹因“保护野生动物”几个字而彻底改写。咱们一方面在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边又不禁要问,这一纸判决到底是平等还是偏执?

判十年:重了还是轻了?

先来看看案件本身的“要害”: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许可就擅自猎捕,确实违法。这就像往菜市场买条黄鳝,但人家不卖了,你顺手掏了一条。这不是说掏鸟无罪,但关键在于罪行和刑罚的平衡问题。十年,这不是要扼杀年轻人的前程吗?有人说,法律要以儆效尤,可一纸判决在阻止掏鸟的同时,也在把无知当成最大的敌人,教训是不是重了?

“不知者无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

有的支持者会说:“知法犯法,理应严惩!”法律是无情的,不知者也得为过错埋单。可问题在于,我们的普法到底做到位了没?掏鸟的大学生或许压根不知道一只鸟也能掏出十年的“铁窗泪”。试想,如果年轻人法律意识薄弱、行为无心违法,却要承担如此沉重的后果,法律的震慑作用能否有效发挥?要我看,普法教育的缺失才是最大的“掏鸟案”。

从严守法条到考虑人性化的尺度

再说案件中坚持法律刚性的法官王顺亮,他并没有错。法律条文怎么写,法官就怎么判。这一点不容否认。可法律的意义,真的是只做“铁面无私”吗?在法律教育与司法宽容之间,总要找到平衡点吧!在不放弃原则的前提下,法律难道就不能“冷静”一点?这种判决既让人肃然起敬,也让人感到距离:十年重刑,保护的是动物,但也可能“掐灭”了一个人对未来的希望。

为何要考虑适度?法律不仅是警醒更是教育

严厉的法律不是拿来吓唬人,更不是给个“以身试法”的年轻人一棒子打死,而是要教育、引导。若一判十年就能成警醒,那也不至于每年还有“掏鸟案”的发生。法律的冷酷不是罪过,但一刀切的判决却容易失去社会效益。打个比方,一个人拿块砖头砸了别人车窗玻璃,他理应承担修理费用并接受警告教育;可若这块砖头直接把他送进了监狱,那问题只会愈加严重。掏鸟案也是同理,法律不仅要惩罚,更需要让人真正意识到错在哪里。

法律的威慑与年轻人未来的博弈

这起掏鸟案,大学生虽不“冤”,但这个“教训”无疑是沉重的。十年刑期,让两个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措手不及。从社会角度看,重判震慑了“掏鸟”的行为,也体现了对生态保护的重视;但从个体来看,这段“历练”不仅可能摧毁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更会带来社会回归的种种障碍。我们得承认,不是每个犯错的年轻人都能在十年后依旧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家属行贿未果:公平的天平还能坚持多久?

判案过程中,还有个细节:大学生父母为了“保住”孩子,企图行贿检察官郭某。郭某不接受行贿,这一点确实给司法正义增加了分量。作为法治社会的成员,行贿只会让法律蒙羞。司法独立,保持廉洁无疑是法律可信赖的基础。如果掏鸟案能让更多人明白,不论是谁都无法用金钱购买宽容,那么这至少是一次对法治精神的尊重和普及。

现实启示:如何让法律既有锋芒也有温度?

此案已过去多年,可每当谈起法律的刚性、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它还是一个有价值的案例。人们不禁要问:法律的“震慑”作用能否跟普法教育结合得更好?如果每个人都能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事情会不会简单些?我们在强调生态保护的同时,也要看到如何让法律的执行更具人性化。要知道,法律不仅仅是保护生态的“盾牌”,更是社会的温度计——既要有锋芒,也要有温度。

法律是让人敬畏的,不是让人心寒的

法律如铁,公正无私,重判掏鸟案是出于对生态保护的严肃性,但如何做到让人敬畏,而非害怕?作为社会一员,我们需要在震慑与教育之间找到平衡。法律不是纸上谈兵的条条框框,而是建立信任、维护公平的基石。用法治塑造人心,远比一次严刑峻法来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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