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守护黄河之源作答“黄河考卷”

河南法制报 2024-06-25 15:2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黄河流域9省区依法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今年6月起,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联合开展行进式融媒报道“行走万里黄河报道法治中国”大型采访活动。

6月16日至20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采访组一行20余人第一站来到青海段,依次前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一起探究黄河之源所在地如何作答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黄河考卷”。

青海是黄河发源地,境内黄河干流长度1694公里,占黄河总长度的31%,多年平均出境水量达264.3亿立方米,占全流域径流量的49.4%,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肩负着源头安全的重大责任。近年来,青海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嘱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使命与担当,坚决扛起“源头责任”,将保护好三江源、守护好“中华水塔”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01 尽责守黄河 护好源头水 加华叁排在黄河边的一天

6月的三江源腹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绿衣。从扎陵湖乡到黄河源头,一路上可看到许多野生动物在草原上悠闲地觅食。此时,玛多县扎陵湖和鄂陵湖已解冻开湖,边缘冰层解冻消融,清澈湛蓝的湖水已呈现,与雪山、蓝天、白云和草原形成非常壮美的高原奇观。

带上干粮、裹起大衣,扎陵湖乡擦泽村党支部书记加华叁排正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广袤的草原,开始了他一天的工作。在交谈中,他告诉记者,他的主要工作是走村入户摸底排查矛盾纠纷,向村民宣传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同时,他还肩负管理生态管护员的职责。

扎陵湖与鄂陵湖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扎陵湖乡境内,是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地、补给地,也是国家重要的湿地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至关重要。

加华叁排有一本厚厚的巡护日记,上面记录着有关扎陵湖的内容,对扎陵湖周边的山山水水、花草树木,他已非常熟悉。

“以前,这里的草场出现沙漠化,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现在草场恢复了新面貌,还有五颜六色的花朵盛开。”说这话的时候,加华叁排的脸上泛着笑容。“你看,这种紫色的小花,还有那边低矮的植物,以前我们都未曾见过。”加华叁排兴奋地指给记者看。

谈到巡护工作,村民对加华叁排有着“铁面无私包青天”的评价,他对手底下的管护员实行考核制,将所有的管护员分为3组,每组分工不同,各司其职。对优秀的管护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管护员及时记录,上报上级部门。有时候,村民找到他,希望他可以通融一下,加华叁排严厉地拒绝,他说:“爱护家乡的生态环境,就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没什么情面可讲。”慢慢地,在他的影响下,牧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已形成一种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

“如今,生活在黄河源头的牧民群众已由生态利用者变成生态守护者,依托‘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他们每人每月有1800元的生态补助,也是在他们的努力下,这里的垃圾数量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玛多县扎陵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诺日卓玛说。

噶丹村的法治生活

“禁止在黄河上游约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玛多河湖群等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砂、渔猎等活动,维持河道、湖泊天然状态……”玛多县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围满了人。

6月15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保护母亲河 法媒在行动”青海段采访组一行,驱车来到了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的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走进黄河源头的幸福村——噶丹村。

记者看到,玛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黄河保护法相关内容,同时向群众发放民法典、畜牧法、安全生产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读本。

“噶丹”在藏语中意为“幸福汇聚之地”。

去年5月,玛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打造的具有玛多特色的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项目全面建成,这不仅是玛多县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一项举措,也是法治玛多建设的新亮点。

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22块法治宣传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把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等作为重要法治宣传内容,直观地展示了法治已融入当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02 法治润黄河 共筑安澜梦 “司法蓝” 护航一泓清水入黄河

龙羊峡司法所所长洛者尖措接待群众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镇是一座因水电开发而诞生的高原特色小镇,龙羊峡司法所在2023年至2024年分别被评为州级“枫桥式”四星级司法所和省级“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为龙羊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们的办公楼有4层,办公用房面积720平方米,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配置齐全,硬件条件已达到省级‘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标准。目前,我所有司法助理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两名,业务能力过硬,工作热情满满,软件条件也完全符合标准。”6月16日,龙羊峡司法所所长洛者尖措向大家介绍。

记者了解到,龙羊峡司法所经常组织活动用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初,龙羊峡司法所联合龙羊峡镇党委、政府组织辖区内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各站所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月,为了进一步实现中国梦和弘扬中国精神,激发居民的爱国情怀,龙羊峡司法所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宣传活动。4月17日,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积极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态、生活环境,龙羊峡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龙羊峡黄河博物馆广场开展捡拾垃圾、清理杂草等公益劳动。

“环境整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我们常态化开展公益劳动,龙羊峡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一起出力,一方面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积极融入社会的自信心,一方面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懂得大家都是生态保护的践行者。”洛者尖措说。

“警察蓝”织密黄河生态保护网

化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沿河巡逻

在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安达其哈村,记者看到黄河沿岸绿意盎然,成群的赤麻鸭在水边觅食,时而留下清脆的鸣叫声,打破周围的宁静。不远处,化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马学良正带领民警辅警沿河巡逻。

滔滔黄河水,在化隆县辖区蜿蜒前行168公里,沿途经过41个村,县内流域面积113平方公里。作为黄河守护者,化隆县公安局深化生态警务机制,实现黄河流域立体巡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化隆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生态总警长),相关警种、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乡镇级生态警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纵深到底的工作格局。

化隆县公安局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强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打防管控”,以生态警长制助力河长制,履行常态化巡河查河、信息收集研判、严打环境犯罪等职责。

不仅如此,化隆县公安局深入推进部门联动协作,与县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出台文件,强化信息共享等工作,构建检查巡护全覆盖的网络体系,形成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合力。

“每一个沿河村庄和企业都关系到黄河的整体治理成效,为此,我们积极联合化隆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治理能力。”6月18日,马学良向采访组介绍了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情况。

03 绿色映黄河 打造生态屏 黄河两岸绿树成荫的诗情画意

昔日沙土地,今朝披绿装,还有呱呱鸡扑扇着翅膀,土百灵婉转吟唱。

6月16日,当置身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千亩经济生态公益林,记者看到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密钥——植树造林。

“贵德县是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也是我省重要的果品生产基地。我们现在位于贵德县河东乡边都村,面前的生态公益林中就栽植有贵德软儿梨、贵德长把梨等本地特有经济林树种2.5万株,有些树上已挂了小果,走近些大家就能看到。”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董海刚边介绍情况边引导采访组一行走向生态公益林。

董海刚介绍,生态公益林为中国工商银行黄河上游千亩经济生态公益林基地项目。项目规划建设1348亩经济生态林产业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栽植各类经济林树种7万余株及林业灌溉等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1580万元。去年完成一期投资193万元,营造经济林217亩,栽植贵德软儿梨、贵德长把梨1.4万余株,当年秋季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贵德县是“三北”工程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核心攻坚区,生态公益林项目的实施是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荒漠化综合防治,筑牢共和盆地绿色生态屏障的生动实践,更是有效保护“中华水塔”的有力说明。

90.6公顷公益诉讼林的故事

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地处青海省东部黄河谷地,是全国唯一撒拉族自治县。积石镇位于循化县中部,因地处积石山下而得名,黄河由西向东横贯镇域全境,自古以来,这里就是青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阵地。

6月19日,记者来到这里的黄河滩区,放眼望去一排排树木在夏日的阵风中碧浪翻滚,与不远处的黄河构成一幅色彩分明的水彩画。循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明清指着一片云杉林自豪地介绍:“这片云杉是我们的公益诉讼林。”随后,他讲起了这片林地背后的故事。

2019年初,青海某水电建设公司未经林业部门许可,在积石峡水电站项目建设中擅自蓄水提位,导致黄河循化过境段沿岸林地植被遭到大面积淹没毁坏,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侵害。循化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积极履职,向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商部署,责令该水电建设公司支付410万元,县政府配套出资343.6万元,按1∶1.2的国家标准在全县6处造林点复栽复种青海云杉、柠条等树种共90.6公顷,完成了被淹没林地树木的异地补植复绿工作。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得到恢复,维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增强了项目建设单位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履行恢复植被的义务,是一次部门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了我们的母亲河。”马明清说,“我们对6处造林点从启动到补栽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目前已通过了林业部门的验收,被毁坏的生态得到了恢复,检察建议发挥出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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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河南法制报 记者 李葆童 汲瑞 王富晓 林栋

编辑: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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