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山东省威海市一名女子称,自己前段时间被前男友叫到车里要求发生关系,遭到拒绝以后,没想到男子直接挥拳打人,导致女子多处受伤。
一位镇级的领导干部,谈恋爱分分合合很正常,但是强迫别人发生性关系,这就不是一回事了。
两个人此前谈过恋爱,说明还是有一定缘分的,但是既然分手了,不知道这位镇干部到底是怎么想的,女子被打以后就报了警,警方以故意伤害进行处理,可是当地检方却拒绝起诉,理由是男子正当防卫,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女子无法接受。
威海一女子拒绝前男友发生性关系要求后,遭挥拳击打,警方立案,检方拒绝起诉女方:威海一名女子;
男方:威海崮山镇镇干部。
女子与这位镇干部此前曾经交往过,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两个人最终因为不合适而分手!
去年6月份,女子被镇干部叫到车上,竟然提出要发生性关系,双方已经分手,这个要求实在荒谬,女子严词拒绝,没想到镇干部恼羞成怒,直接挥拳打在了女子脸上。
且不说两个人已经分手了,单说这个男子的身份,身为一名镇干部却干出这种龌龊事,真的让人不齿。
女子被打以后,很快报了警,随后警方以故意伤害立案,在搜集相关证据以后,向检方提出起诉的要求,经过近一年的等待,当地检方却表示拒绝起诉。
检方给女子的回应是,男方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女子先打了男子,所以拒绝起诉,这样的处理结果,着实让人没想到。
女子被打以后去验伤显示轻伤二级,这样的证据就摆在这里,不知道镇干部到底提供了什么对应的证据,竟然让检方不起诉。
5万块和解,不起诉原因曝光当时女子被打以后,自然不愿意就这么算了,双方就打人一事达成了和解,镇干部先给了女子2万块钱,随后写了一张欠条,剩下的3万要在去年年底前付清。
也就是说当时两个人已经以5万块钱的赔偿金和解了,但是这五万块钱到底有没有全都拿到手,女子并未告知。
问题的关键是检方不起诉,有网友做出了分析:
双方是在6月9日发生了冲突,也是在这一天打了人;
双方在6月9日达成和解,并且签订了那个欠条;
女子6月13日去做了伤情鉴定,此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4天了。
在这四天时间内,双方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但是检方很可能以此为突破口,女子无法证明自己的伤是不是在这四天里造成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女子也的确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6月9号和解了,13号又去做了验伤,或许当时女子过了4天才反应过来,需要留下证据,将来镇干部如果不给钱,也可以追究其责任,可是这却出现了一个漏洞。
而且回归到这件事情一开始,镇干部要求发生关系,女子拒绝,随后镇干部打人,女子只说了检方拒绝起诉是因为认为男方有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但是并没有说检方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个镇干部的错误行为。
唐某履历被扒,评论区沦陷镇干部唐某某,从公开的照片来看,面积应该是不小了,这么大岁数却干出这种事,真的令人作呕。
唐某某的履历也随之被扒,有网友发现,唐某某一直都在崮山镇工作,此前一直做渔业方面的工作,威海是滨海城市,这样的岗位是很常见的。
直到2021年,唐某某当选崮山镇人大副主席,按理说应该更加用心地工作,可是他却把心思都放在个人问题上了。
和别人谈恋爱那就好好谈,做出如此行径,真的很难和他的身份联系到一起。
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基本干部做出这种错事,必须要严肃处理,否则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也有网友表示:“要求前女友和自己发生关系,真的是没有道理,遭到拒绝就打人,这种人人品是有问题的,又怎么能做好本职工作?”
如果女子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这位镇干部真的需要好好查一查,更需要严肃处理。
写在最后身为一个镇干部却做出这种事,令人发指,检方也需要做出解释,为何会认定男子正当防卫。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都不是什么好鸟,前男友叫你上车就上车啊。
不明原因,所以我不评价。
分手了还上人家车犯贱还告人家?
都不是好东西,该处理,该开除。
不是强奸未遂吗?
土匪与流氓!
没事一个好东西,
检方应拿出不立案的理由,让广大关心此案件的人们清楚为什么,是否有保护伞在。
2018年,我们村两个打架,轻伤二级,和解费7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