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考聘用人员!

曹性珙 2024-08-24 12:36:51
珙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4年公开招考 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珙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名(系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考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聘用人员(属于编制外人员)由岗位所在单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学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身体素能较好,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男性不低于168cm,女性不低于158cm),体能测试合格;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4.持C1驾驶证,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5.具有“宜宾市户籍”或“常住地在珙县”。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市、县外院校就读的宜宾市各县区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各县区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是“常住地在珙县”是指户口不在珙县,但在珙县辖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社区(村)出具的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 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31-4381515。 2.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3.报名费用:本次招考不收取考试费用。 4.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5.相关要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按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四个环节进行。通过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1.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体能测试 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包括4×10米往返跑、1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试后,珙县法院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请考生关注网上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错过面试时间按缺考处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及地点:面试后通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的拟聘人员将在珙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管理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每年要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开展评比活动。考核和评比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4.若因重大法院改革政策影响,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由珙县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附则 本公告由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831-4381515。 附件:附件1.《珙县人民法院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珙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动动手指 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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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性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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