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隋文帝杨坚,这位中国历史上的杰出统治者,不仅缔造了隋朝,还于589年率军南下,成功灭掉陈朝,实现了继秦汉之后又一次的伟大统一。
这一划时代的壮举不仅结束了长达三百余年的分裂局面,更为后来的唐朝盛世奠定了坚实基础。
鉴于后世对隋朝的某些“刻板印象”,一般都认为隋文帝朝的功臣们最终都没有好下场,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厚赏功臣,不忘功臣
隋文帝是一位爱好节俭,甚至有点“吝”的皇帝,然文帝“虽啬于财,至于赏赐有功,亦无所爱吝”。
“朝臣出征,上皆宴别,礼赐遣之”,朝臣立功后能够凭借功勋获得官爵提升或获得钱币黄金、缣帛绢、家畜之类的物质赏赐或功臣之子得以加官进爵。
“百官禄赐及赏功臣,皆出于丰厚焉”,此俯拾即是,不需赘言。隋文帝对战没将士的赏赐尤为优厚,“其有将士战没,必加优赏,仍令使者就家劳问”
开皇十三年四月癸未,“制战亡之家,给复一年”?;仁寿元年正月辛丑,诏曰:“君子立身,虽云百行,唯诚与孝,为其首。故投主殉节,自古称难,殒身王事,礼加二等。……自今已后,战亡之徒,宜入墓域”。
隋文帝不但在功臣立功之后即加重赏,而且长期不忘功臣之功,多年后继续给予赏赐或优待。李圆通在仁寿年间,“以勋旧进爵郡公”;崔弘昇在“宿卫十余年”之后,“以勋旧迁慈州刺史”。
隋文帝不忘功臣可见一斑,如果说隋文帝对功臣加以重赏是顺应人心之举,是历代王朝的通式,那么,隋文帝对于功臣长远性的处置安排则更值得研究。
“抑屈之,全其命”
隋文帝于开皇九年下诏要求“有功之臣,降情文艺,家门子侄,各守一经,令海内翕然,高山仰止”。隋文帝曾语于高题曰:“功臣正宜受勋官,不可预朝政。”
其一,针对“性行轻险”的功臣。隋文帝篡夺北周政权有一定的偶然性,周宜帝驾崩之际侍疾的刘昉、郑译等人“矫诏”引杨坚辅政,帮助杨坚迈出建立隋朝的重要一步。
虽然此辈有佐命之功,但是他们一方面“性行轻险”,不值得信任,显然隋文帝也不愿意将此种狡诈之徒安持在中枢机关;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一定的行政能力或不愿为隋文帝效命。
其二,针对位高权重的功臣特别是武将。隋文帝在君主专制的政治与生活环境中逐渐形成猜忌心理,隋文帝自然对位高权重的功臣特别是武将格外猜忌,尽可能地加以“抑屈”--“外示优崇,实夺其权”。
李穆在杨坚为相前担任位高权重的大左辅、并州总管,隋朝建立后,隋文帝虽然礼待之,“穆子孙虽在襁褓,悉拜仪同,其一门执象笏者百余人。穆之贵盛,当时无比”,但拜其为“不主事,不置府,盖与天子坐而论道”“的太师,实际上剥夺了他的实权,“外示优崇,实夺其权”。
又如,韦世康尝因休暇,谓子弟曰:“吾闻功遂身退,古人常道。今年将耳顺,志在悬车,汝辈以为云何?”后因侍宴,乞骸骨,隋文帝反而不许,出拜荆州总管,“时天下唯置四大总管,并、扬、益三州,并亲王临统,唯荆州委于世康,时论以为美”。
隋文帝积极引导功臣“功遂身退”昭然若揭。隋文帝意欲功臣主动“功遂身退”以解除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免得隋文帝再去想方设法消除位高权重功臣的威胁,同时隋文帝也会尽最大可能保其性命无忧,“全其命也”
“罪非谋逆,一无所问”与诛杀
开皇五年四月壬寅,上柱国王谊“谋反”,“伏诛””。开皇六年,上柱国宇文忻、梁士彦“与柱国舒公刘昉等人因被疏远,闲居无事,“阴谋作乱”,字文忻密谋曰:“帝王岂有常乎?相扶即是。公于蒲州起事,我必从征。两阵相当,然后连结,天下可图也。”梁士彦外甥裴通“豫知其谋而奏之”?,三人伏诛。
元谐在平陈后因有人告其谋反被诛。
可基本确定,王谊、宇文忻、梁士彦、刘昉、元谐、虞庆则被诛杀是因为他们触犯了谋逆大罪,突破了隋文帝的心理底线,罪有应得。
萧子宝“坐事被诛”王景“以罪伏诛”以及贾悉达、韩延等、刘昶、李彻、燕荣等人的情况亦是正常。元旻被杀则与隋文帝“颇信谗言”有一定关系。
待功臣不薄
隋文帝虽然处分了一些功臣,但毕竟数量有限,若以开国功臣为考察对象,开国功臣共计 122 人次中,只有王谊、字文忻、梁士彦、刘昉、元谐、虞庆则、萧子宝、王景、王世积、史万岁等 10人被诛,只占8%左右。
再者,隋文帝待功臣不薄,隋文帝厚赏功臣,并且不忘功臣,追念功臣之功。
在地方任职的功臣年老之际乞骸骨或因病,大都被征还京师,甚至被赐以御药,功臣卒后,隋文帝也很是恋恋不舍。
隋文帝设想与功臣长享富贵,功臣“罪非谋逆,一无所问”,虽然因隋文帝猜忌心理严重,少量重量级功臣被诛,此外还有一些功臣获罪,但遭“诛夷罪退”的功臣也难辞其咎,并非隋文帝单方面使然。
从总体上来看,隋文帝的功臣故旧大多能够始终保全,隋文帝待功臣不薄,如隋文帝所言:“谓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