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三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项,依法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三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均为网约车司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与其他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均由肇事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三名网约车司机均无责任。三起事故发生后,车辆维修费用已由保险公司支付。但三名网约车司机与肇事车司机、保险公司对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停运损失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三名网约车司机分别将肇事车司机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承办法官肖欣对三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看似是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一纸判决固然能够快速结案,但却不能彻底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法官在了解案件“症结”后,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最终,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三起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三名肇事车司机分别赔偿三名原告的停运损失1500元、2200元、3000元,并于当庭给付完毕。至此,这三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