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印象中官员的妻子都叫诰命夫人。其实不是这样。明清时期,一至五品官员的祖母、母亲和妻子授以诰命,六至九品官员的祖母、母亲和妻子授以敕命。诰命、敕命跟其孙子、儿子和丈夫的官职有关。有俸禄,无实权。
明朝,一品二品官员的正妻叫做“夫人”,嫡母叫做“太夫人”;三品是淑人,四品是恭人,五品是宜人,六品是安人,七品以下是孺人。无品,也就是普通老百姓是娘子。
秦可卿是五品宜人,灵幡上却写四品恭人。秦可卿死后,“贾珍因想着贾蓉不过是个黉门监,灵幡经榜上写时不好看,便是执事也不多”。为了丧礼风光些,贾珍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给贾蓉捐了五品龙禁尉,他的妻子秦可卿的诰命就是五品宜人。
可是,秦可卿灵牌疏上都写“天朝诰授贾门秦氏恭人之灵位”。榜文上大书“世袭宁国公冢孙媳妇、防护内庭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恭人之丧”。秦可卿出灵的时候,【铭旌上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
秦可卿明明是五品诰命“宜人”,出殡时的“铭旌”上为什么却大书“恭人”?是不是僭越了?
死者为大,仙逝享年为“天增一岁,地长一岁”。根据传统习俗,享寿旧时均以虚岁计算,“出生落地”即为“一岁”,称为“地长一岁”,“闰年闰月”为“一岁”,称为“天增一岁”,故仙逝享年为“天增一岁,地长一岁”。
死者为大,死后职位虚抬一级,不属于僭越。《周礼·春官·司常》曰:“大丧,共铭旌。”意思是竖在灵柩前标志死者官职和姓名的旗幡。
古人讲求死者为大,朝廷官员死后,一般都会加赠抬升一二品续衔,为死者哀荣,丧礼体面好看。秦可卿是五品诰命宜人,死后在生前的实际身份上“虚”抬一品,是当时的“丧葬习俗”,因此秦可卿的灵幡都写“恭人”。
古代皇帝都会做人,大臣死后,一般都会下旨加封一级,或者给个谥号。
贾敬辞官修道,是白衣,没有官职。可是他死后,皇帝额外恩旨曰:“贾敬虽白衣,无功于国,念彼祖父之功,追赐五品之职,令其子孙扶柩,由北下之门进都,入彼私第殡殓。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归籍外,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由王公以下准其祭吊。钦此。”
秦可卿死后,光禄寺也会按例赐祭。并且令其虚写一个“恭人”。因此秦可卿灵幡上写“恭人”没有僭越。
秦可卿的丧礼仪仗没有僭越。秦可卿的灵幡虽然写着“恭人”,但是执事仪仗都是按照五品宜人的规矩来的。书中写道:“灵前供用执事等物,俱按五品职例”。
秦可卿出灵的时候,“一应执事陈设,皆系现赶着新做出来的,一色光艳夺目,各色执事都应该按照五品宜人的规矩来。仪仗没有僭越。
虽然秦可卿的仪仗、诰命没有僭越,但是丧礼规模逾制了。请看明天的文章,秦可卿丧礼,在哪些方面逾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