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来了。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就已为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剂,而2025年的政策则在这一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那么,本次政策有哪些升级亮点?一起来看看!
(来源:财政部网站)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范围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扩大了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如果消费者名下有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就可以参与这次的报废更新。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旧车需要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与2024年一致,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此外,这次新政策还特别提到要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如果消费者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没有领齐补贴所需凭证,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了相关凭证,会被纳入到2025年的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2025年的新政策统一设置全国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政策明确了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其中一个补贴。这就有效避免了市场上的一些潜在套利行为,确保了真金的补贴能直接给到消费者手中。
多地2025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出炉在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公布后,全国多地陆续出台了以旧换新政策。e哥整理了部分地区的补贴政策,供想换车的你参考。
广西
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为激发汽车消费潜能,广西扩大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持续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通过网络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对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者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均可参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享受新能源乘用车2万元、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1.5万元补贴。
此外,广西汽车置换更新申领平台将于近期上线,对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置换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8万元(含)以下、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20万元(不含)以上的,分别补贴8000元、1.3万元、1.5万元;对置换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8万元(含)以下、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20万元(不含)以上的,分别补贴7000元、1.1万元、1.3万元。
黑龙江
1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张国利围绕黑龙江省如何衔接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进行了介绍。
张国利介绍,黑龙江省结合省情实际,正在制定《2025年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近期将印发实施。为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均含当日),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购买新乘用车且在黑龙江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补贴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4〕4号)执行。
另一方面,对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乘用车且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对个人消费者置换新购车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3万元。
河南
1月20日,河南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河南省2025年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领域有关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
在汽车领域,河南省继续对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实施补贴。其中,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需注意的是,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消费者可先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
贵州
1月20日,贵州省启动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即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贵州全省将持续开展个人乘用车报废及置换更新活动。
活动期间,乘用车报废及置换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汽油乘用车、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转让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车,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新车,每辆最高补贴1.5万元;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新乘用车及二手车的,每辆最高补贴1.3万元。
江苏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江苏省商务厅1月20日编制并发布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操作指南。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本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卖旧置换为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除外),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报废置换为个人消费者在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新购车辆需在江苏省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不限制注册登记地。
补贴标准方面,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0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000元。
申请人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申请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全部取得申请材料的,可按2024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要求和补贴标准申请补贴。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报废)、注册登记、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由个人用户发起,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或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申请提交时间至2026年1月12日24时截止,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
申请受理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和复审。每个审核阶段通过与否,申请人都会收到短信提示,允许申请人重新修改和补正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保持关注。
完成申报材料复审后,相关部门将按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原则上在申请人复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
同一辆报废旧车、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国家报废更新和我省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卖旧置换和报废置换补贴。
所转让(报废)车辆、新购车辆登记证书上机动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均为同一个人。
注意在车辆转让(报废)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江苏省内近两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汽车经销企业、二手车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商均可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参加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省商务厅将在门户网站动态更新参与活动的企业、市场、商户名单。
福建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通知》明确,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新增纳入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车,最高补贴2万元。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最高补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