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意思的一个新闻事件,事件报道时间为1月11日,湖北随州庞先生 12 年前醉驾获刑,然后这个处罚在12年后的自己的A2驾驶证被吊销。有意思的是庞先生告诉媒体,他持有的是A2驾驶证,按照规定每年都要年审,而且在2020年第三次换证以后,期限已经变成了“长期有效”。
那么就是说这12年期间庞先生开着车驾驶都没有查出问题,然后在2025年被查出来要吊销,那这12年期间交通部门就相当于遗漏了这件事情一样!
事件的前因
2013 年 4 月 23 日晚,庞先生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 4 个月,缓刑 9 个月,并处罚金,但当时交警部门并没有吊销其A2驾驶证证。2024 年底,随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在积案清查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庞先生的机动车驾驶证。
合着半天庞先生这个案子还是个陈年旧案啊,那么当时的处罚决定通知书早已经生效了吧!这事情早就过去12年了,这事情搁在庞先生身上那可是不服气啊!当初自己可是受到了惩罚啊!
12年后吊销驾照的原因
根据随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工作人员解释,得到的回复是:“当年民警可能忘了录入系统”。庞先生认为这是你们司法内部的事情啊,跟自己没有关系啊。因为根据关法律规定,已经过了行政处罚期限,自己不该再受到处罚。这个解释看起来合理,但是也反映了交警队内部的问题,无法平息庞先生的不满和公众的质疑。
庞先生表示这些年自己一直正常使用驾照,甚至在 2018 年贷款购买了货车从事运输工作,生活早已回到正轨。突然一下子吊销了驾照,让人家丧失了谋生的手段,这是否合理我不清楚。
办公人员的失误与男子的关系
从事件本身来看,办公人员的失误直接导致了庞先生在 12 年后才面临驾照被吊销的局面。虽然交警部门表示这是内部问题,但庞先生却成了最终的受害者。原本以为已经处理完毕的事情,却在多年后突然被翻出,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确定性。庞先生认为,自己不应该为交警部门的工作失误买单。
现有法律条文对该事件的处理规定及分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庞先生的情况显然已经超过了这个期限,从这一角度来看,交警部门在 12 年后再作出吊销驾照的处罚决定似乎不符合法律规定。看起来这起案件存在争议咱也不好说也不好发表意见!
庞先生计划申请行政复议,这是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毕竟这里面谁的错误谁承担,给别人造成了困扰也是要承担责任了,也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承担责任,完善存在争议的方面,避免类似的争议再次发生。
对于这起12年前犯醉驾被判刑,12年后驾照才被吊销这个事件你们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发表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