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为何要出家:断臂后才明白错杀潘金莲,却放过了另一个大恶人

吴学华看天下 2024-12-09 09:25:03

作者声明:此文不是真正的历史,是根据《水浒传》小说中的人物,进行的解读。未经本人同意禁止搬运,

老人们都在说:“少不读水浒”。

为什么年少不能读《水浒》,老辈人不说,说了也无意。

其实就是怕孩子们受到《水浒》里面那些人、那些事的影响,长大之后变成离经叛道的草寇。

《水浒传》的前半段是绿林好汉的快意恩仇,后半段则是他们的悲情陌路。

然而,在快意恩仇的背后,折射出人性的贪婪与丑陋,正因为扭曲了人性,才有后来的悲情陌路。

108将的结局,没有几个是好的。

只有看懂了梁山的本质,明白了人性的丑恶,才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不至于死得那么窝囊。

梁山上讲的是“义气”,没错,义气是用来讲的,不是做的。

宋江和吴用两人,将梁山的好汉用“义气”两个字捆在一起,其实就是利用他们,为自己的前途铺砖垫瓦。

就这么简单。

所谓的“替天行道”,就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招牌;实际他们自己就是“天”,杀人放火就是“道”。

说得直白一点:替兄弟们杀人放火。

时迁偷鸡被抓,就攻打祝家庄;强要马匹不给,就攻打曾头市……哪一桩哪一件是真正有“江湖道义”的?

他们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连无辜的小孩子都不放过,好几个梁山头领,都是被他们那种不光彩的手段,逼得没有退路,不得不上梁山。

《水浒传》的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了,那108个不是正常人,是魔头,是被洪太尉不小心放出来的魔头。

像李逵那样的憨货,在江州沿街一顿乱砍,不知砍死了多少百姓,此后在祝家庄和李家庄,也是乱杀,哪有“道义”可言?

整个梁山,在没有被朝廷招安之前,都是视百姓的性命为蝼蚁,毫无人性,动不动就抓人挖心肝做醒酒汤。

一群毫无人性的人聚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然后打劫杀人。

有用的时候,一声“兄弟”,没用的时候,理都不理,这就是梁山的本质。

当然,很多看《水浒》的时候,觉得里面还是有几条重情重义的英雄好汉,比如武松。

武松在水浒里面,算得上是一条真正的好汉,这本书为了写他,用了好几个章节,着墨排在第二。第一的是鲁智深。

武松的出场,是与宋江在柴进家里见面。

那时候他在老家犯了事,流落江湖投奔到柴进家中。

老柴家有祖荫,子孙有丹书铁券,宋朝皇帝都会厚待,大宋律法对他家没有用。柴进喜欢结交江湖好汉,所以躲到他家,等于进了安全屋。

武松和宋江的第一次见面,显得有些尬,他生了病躺在火盆前烤火,衣衫褴褛头发蓬乱,就像一个乞丐。

宋江踢了他的火钳,他当即跳起来,要和宋江拼命。

为什么?

武松憋屈啊,他初来柴进家里,还过了一阵快活日子,越往后,柴进就有些厌烦了:老子是救急,不是救穷的,赖着不走是什么意思?

武松确实没有地方可去,在柴家混饭吃,混到最后,连下人都不把他当人看,他能不憋屈?

但武松跳起来的时候,宋江这个机灵人看出问题了。

原著上说:宋江在灯下看那武松时,果然是一条好汉。但见: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就这样的气质,虽然是病猫,但好歹也是一只老虎啊!

久混官场的宋江最会看人,当即就示弱,得知了武松的身份之后,慷慨地送出银子,这一送,送出了两人的交情。

柴进这才重新对武松好起来,然而心已经凉了,哪会再热乎呢?所以后来柴进上了梁山,武松对其都不冷不热,反而与另一拨江湖兄弟走得近。

武松后来的经历,也证实宋江没有看走眼,他在景阳冈徒手打虎的事迹传遍天下,“打虎英雄”就成了武松的专属名号,血溅鸳鸯楼,还不忘写下“打虎”的名号,无论走到哪里,“打虎英雄武松”的名号一报出来,别人立马吓傻。

若没有宋江的送银子,武松不会回家,不回家就不会打虎,所以武松感恩宋江。

武松打虎之后,过了一阵高光的日子,好歹也是县里的头面人物。

经常拿着酒肉去哥哥武大郎家里,让嫂嫂潘金莲做了,一家人坐下来喝一杯团圆酒。他的衣服被褥,也是嫂嫂帮忙洗缝。

可惜这种好日子没过多久,武松就看出了一些苗头,在一次嫂嫂主动勾引他未遂之后,搬回了衙门居住。

这个时候的武松,还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江湖好汉,一个遵循伦理人常的人。尽管嫂嫂长得有几分姿色,但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嫂嫂私通。

没多久,他去外地办差,临行前还叮嘱哥哥少在外面卖炊饼,言外之意是“看好你的娘子”。哪知回来之后,哥哥就死了。他觉得哥哥死得蹊跷,于是展开调查,果真被他查出了潘金莲杀夫的真相,一怒之下,他上演了《武松杀嫂》的曲目。

再往后,武松的人格开始分裂,一步步走向了梁山。

在上梁山之前,武松的武力值直接拉满,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大闹飞云浦、斗杀蜈蚣道人等等。

那简直是凶神下凡。

可是上了梁山之后,武力值直接下降,在征方腊的途中,居然被包道乙用飞剑斩断一臂,从此成了一个只能吃饭的家伙,连宋江都将他视为废人,但他好歹留了一条性命,随后在六合寺出家,活到80岁圆寂。

电视剧中的“武松单臂擒方腊”,原著中根本没有。他自从断臂之后,就几乎消失了,作者在后面只提了几句他的去处。

其实武松在后来的岁月里,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荒度残生。

他为什么要出家?

我认为他在赎罪,是内心的忏悔,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梁山上,他看明白了宋江和吴用的本质,所以偶尔跳出来,和宋江作对,招安的时候借酒闹事。可惜梁山上那一大帮混球,没有几个能够真正看明白。

被斩断手之后的冷遇,使他更加明白,不能和那几个家伙混在一起,他杀了动过情的女人(玉兰),也杀了待他好的女人《潘金莲》,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悔恨。

他错杀了两个女人,也错放了一个人。

玉兰是张都监要赏赐给武松的,长得漂亮,武松也想过娶了玉兰之后,好好过日子,可惜在张都监布下的杀人局里面,他认为玉兰是帮凶,愤急之下一刀给杀了。

玉兰是误杀,而他最不该杀的人,是他那嫂嫂潘金莲。

为什么潘金莲不该杀?

网友们别误会了,笔者的意思,并不是潘金莲不该杀,而是说“潘金莲不该由武松来杀”。

潘金莲其实是个可怜人,她之所以走上奸淫杀夫的不归路,那也是女人的无奈和社会的无情。

曾经的她,还是个烈女。

在原著中是这样介绍她的: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水浒传》里的潘金莲,与《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多少是有点不一样的。本文以《水浒传》为准。

潘金莲是个使女,并非通房丫头,通房丫头被主人睡了之后,只要生了儿子,好歹能够看得到希望,但使女一旦被玩弄,主家婆可能会将其卖去青楼。

所以潘金莲不答应,找机会告诉家婆,向家婆救助。

主家顿时火了,于是干脆将她送给武大郎为妻。

武大郎的外号“三寸丁谷树皮”,其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上身长下身短而被世人嘲笑。他又矮又挫,但不算穷,依靠卖炊饼,来到阳谷县之后,还在临街租了两层的小楼。

其实无论原著还是其他书籍,对于武大郎的介绍,除了又矮又挫之外,还有一个最致命的地方,那就是“不能人事”,也就是说,他裤裆里的那玩意儿没用。

潘金莲嫁给武大郎之后,内心嫌弃,于是故意与街上的男人打情骂俏,希望武大郎把她休了。

原著上说:……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武大郎“不会风流”,潘金莲作为一个生理正常的女人,在久旱的同时,她也渴望甘霖啊。

哪个正常的女人不需要男人的呢?

所以潘金莲的婚姻,一开始就是一场悲剧,但她恪守女人的妇道,不敢公然出轨,而武大郎贪图她的美貌,又不愿休妻,所以她不得不忍受下去。

武松的出现,如同黑暗中的一道光,瞬间照亮了潘金莲的心。

原著上说:……那妇人在楼上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不像人,七分倒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里住?……

任何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都会吸引女人。

在潘金莲看来,她可以维持与武大郎的婚姻,只要武松能够令她满足就行,将来她生下孩子,是姓武的。

哪知道妾有意而郎无情。

武松这个时候还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知道不能与嫂嫂私通,那样对不起养育他长大的大哥。

所以武松搬走了。

再往后,潘金莲遇上了西门庆,被王婆的步步算计,加上自己身体内的骚动,才迫使她走出了那一步。

谁让西门庆长得那么帅,而且会说知心话呢?

有几个女人能够扛得住啊?

她后悔过吗?

不后悔,直到临死,她都没有后悔,还称呼武松为“叔叔”。

若是武松懂得女人,肥水不流外人田,何至于出现以后的事?

她错看了武松。

因为这个时候的武松,还有道德的良知。

于是潘金莲被武松当众剖腹挖心。

当然,潘金莲杀夫,在封建时代肯定该死,但这事儿该由武松来做吗?

王婆的下场是剐刑,潘金莲的下场应该不次于王婆。

武松是武大郎养大的,长兄如父,潘金莲则长嫂如母。

他可以杀西门庆,杀王婆,却不能亲手杀嫂子。

因为不管怎么说,潘金莲还是武松的嫂子,也曾经帮他洗过衣服,做过饭的女人。在封建的伦理上,不该他亲手来杀。

而是应该交给官府,让官府杀。

武松杀潘金莲的举动完全就是泄私愤,也属于滥用私刑。

在武松看来,潘金莲勾引他不成,却勾搭上了西门庆,还害死了他哥哥的性命,所以他必定亲手杀之。

王婆才是害死武大郎的主要人物,武松为什么不杀呢?

爱之亲痛之恨,这才是武松亲手杀潘金莲的真正动机。

有人会反驳说,李世民还杀了兄弟呢,武松就不能杀嫂?

在封建的伦理中,普通人应该遵守,但李世民不一样,他是帝王,是皇族。李隆基还强纳儿媳妇杨玉环为妃子呢,你看普通人,哪家公公和儿媳妇苟且的,不会被人骂?

不仅仅在封建社会,就是现在的国家法律,也不允许公公和离婚后的儿媳结婚,因为是违背人伦常理的。

除了不该杀的潘金莲之外,武松还做了另一件傻事,那就是放了一个不该放的女子。

那个女人是孙二娘。

潘金莲和孙二娘比起来,哪一个更坏?

潘金莲是绝望中抗争之后而走上绝路的可怜女子。

而孙二娘则是杀人为乐的女魔头。

孙二娘卖人肉包子,不知祸害了多少条性命,毫无人性可言。

原著上介绍孙二娘:……小人只此大树坡下剪径。忽一日,有个老儿挑担子过来。小人欺负他老,抢出去和他厮并。斗了二十馀合,被那老儿一匾担打翻。原来那老儿年纪小时专一剪径,因见小人手脚活便,带小人归去到城里,教了许多本事,又把这个女儿招赘小人做了女婿……只得依旧来此间盖些草屋,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

孙二娘她爹就是混江湖的,看中张青的“手脚活便”,就守卫徒弟,然后入赘变成女婿,孙二娘从小没塞看她爹杀人,所以自己杀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在杀人之后,还把人肉做成包子馅,这不比潘金莲恶毒千倍万倍吗?

潘金莲只杀了一个人,还是在王婆的逼迫下杀的,就被武松剖腹挖心,只因她杀的是武松的哥哥。

而孙二娘杀了那么多人,武松还认她做嫂嫂,毕竟她杀的不是武松的亲人。

这就是武松的“江湖道义”。

武松断了胳膊成了废人之后,再次领略到梁山的“义气”,他最终有所悟:不该杀的杀了,该杀的没杀,人间的“道”何在,“义”又何在?

他终于看破了世间的丑恶,于是自然而然遁入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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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华看天下

简介:新锐作家,已经常规出版长篇小说20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