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大S之间的闹剧,绝对可以拍成连续剧了,持续了这么久依然高潮迭起。
这一次,汪小菲直接晒出了两人的离婚协议,大概总结了一下:
1.汪小菲每月要支付子女抚养费100万新台币(约合23万人民币),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教育、医疗、保姆等费用,直至2038年3月1日为止。
这里要注解一下,有关教育、医疗、保姆等费用,汪小菲是全额给付。换而言之,身为母亲的大S不必掏一分钱,足见这份离婚协议对女方的有利程度。
2.当大S再婚或与超越一般男女关系的第三人共同居住在当前房产,汪小菲将不继续承担当前房产的水电费、税金、司机薪资以及管理费。
之前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汪小菲为什么要纠结于水电费,原来是有所依据的。即便离婚协议整体有利于大S,但是在这一点上,汪小菲的确有权说“不”。
3.汪小菲需要每月向大S支付100万新台币,直至2031年11月30日。
虽然离婚协议没有明确说明这笔钱的用途,不过显而易见是赡养费,而且没有附加条件,例如女方再婚将将不再支付之类的。
4.汪小菲必须要保证大S信用卡不停用,该卡用于大S现有习惯之日常开支,相关费用由汪小菲代为支付。
该项条款的重点在于“现有习惯之日常开支”,堂而皇之的文字游戏,说白了,大S花多少,汪小菲都要照单全收。
或许正因如此,大S才有恃无恐,开始疯狂消费。看了看汪小菲列出的清单,大S单次最高消费达到了1054109新台币(约合24万人民币),第二高消费是918299新台币(约合21万人民币)……
还有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在大S购买的商品中,居然有情趣吊带、二婚时佩戴的头纱以及一双男鞋。毫无疑问,以上三件商品皆与具俊晔有关,等于坐实了大S花着前夫的钱来取悦现任。至于有没有养,大概率也是有的,用信用卡买来的吃穿用度,具俊晔也是有份的。
有人说,大S之所以起诉汪小菲,源于对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暂且不论此话的可信度有多高,即便汪小菲真的没有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手握信用卡的大S只要少疯狂消费一些,起码能省下几年的抚养费。
如果汪小菲将来要与大S打官司,这个“现有习惯之日常开支”是一个突破口,必须要进行明确的释义。日常开支不应该包括高消费以及赠送他人礼品,理应有所限制,否则等同于纵容一方索求无度。一旦释义倾向于汪小菲,恐怕大S要付出不小的代价,要么退货 ,要么退钱!
人在做、天在看
粗略算了一下,单是离婚协议中有具体数额的钱,已然接近8000万人民币了。加上房贷以及不固定数额的开销,保守估计也得2.5亿人民币左右,要是一直放任大S疯狂消费,3亿、5亿也挡不住!
还有人说,汪小菲婚内出轨,补偿一下大S理所当然。至于汪小菲是否婚内出轨,个人不便断言,但即便是如此,补偿也得有个限度。何况大S在与汪小菲结婚之后,一直不愿意前往北京居住,两人处于长期两地分居的状态。重点在于,分居并非是不得已之举,完全出自于大S的任性与自私。在此期间,汪小菲往返大陆、台湾700余次,而且两地皆需要落地隔离14天,一来一回一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这样的婚姻要是不破裂,反而不正常了,只能说人在做、天在看。
至于大S和具俊晔是不是在2018年便旧情复燃了,目前没有确凿的证据,同样无法断言。但两个分手了将近20年的人,仅仅只是打了几通电话而已,然后就选择结婚,不管怎么说,总会让人觉着匪夷所思!
客观而言,在道德上,大S已然完败。遗憾的是,哪怕是如此,依旧有人在力挺大S。与此同时,还有人在大声疾呼,自己也想要一个汪小菲这样的前夫。虽说有调侃的之意,但不排除是某些人的肺腑之言,只要有便宜可以占,礼义廉耻皆可抛。
结语
对此,个人有所忧虑,万一有人以大S为榜样,将对整个社会的公俗良序产生破坏性的冲击。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几年传出过有“天王嫂培训班”的存在,难保未来不会冒出一个“PUA前夫速成课”。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