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宗赵昚是宋朝的第十一位皇帝、是南宋的第二位皇帝。
他是宋太祖赵匡胤的七世孙,在绍兴二年,他被宋高宗赵构养在宫中。
在绍兴五年他受封为建国公,在绍兴十二年,他进封为普安郡王,从此开始出宫居住。
在绍兴三十年被立为皇子,受封为建王,在绍兴三十二年他被册立为皇太子。同年宋高宗将皇位传给赵昚,使得宋朝皇权重回宋太祖一脉。
在赵昚即位初期,有进取之心,为岳飞平反,任用了贤才张浚,发动“隆兴北伐”,想要收复中原,可惜失败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宋金缔结“隆兴和议”,让宋金暂时恢复和平状态。
除此以外,他非常重视内政管理,一直在进行吏治改革,在官员冗余时及时裁撤,多次赈济受灾百姓,南宋在他的统治之下处于比较安定的状态,裁汰冗官,重视理财,赈济百姓,南宋呈现安定局面,史称“乾淳之治”。
后世认为赵昚是南宋君主中最有作为、相对来说比较贤明的皇帝。
在淳熙十六年赵昚借口要为高宗服丧三年,将皇位禅让给皇太子赵惇,被尊为“至尊寿皇圣帝”。
赵昚在退位之后郁郁而终,在68岁的时候驾崩,庙号是孝宗。
他在位期间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员,在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下诏,宣布加大对贪官的惩罚,查到官员贪污,必须免职,终身不得录用。为了避免有人伪造履历,隐瞒贪赃枉法的经历,冒名顶替再入官场,他命令相关部门将每一个贪赃枉法案记录在册,在官员录用时核查。
他重视官吏考核,他觉得宋朝虽然表面上有一套比较严密的官吏考核制度,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落实,官员升迁靠资历不靠实际,在奸臣当道时,很多人以权谋私玩忽职守,他觉得必须严抓考核,将官员业绩以及才能作为升官依据,限制升迁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