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书瑶一时的痛快换来“33万天价罚单”为哪般

锤子智能玩 2024-01-26 14:39:58

自从互联网兴起以来,网络造谣、诽谤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不,近期一份判决书被曝光出来,双方分别是网红博主@是书瑶呀和徕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起因是双方在商务合同方面发生了一些纠纷,博主书瑶就在自己的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了一些对徕芬产品有攻击性的作品,而大V就是大V,博主的视频一经发出迅速发酵,短时间之内有大量的转发和不实评论,这些视频也对徕芬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进而要求博主删除作品并道歉赔偿。

以上截图为二审的截图,一审的结果是书瑶败诉,法院认定其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一审之后,徕芬和“是书瑶呀”均提出上诉。2023年10月2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表示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经审理查明,对一审查明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了“是书瑶呀”的上诉请求。

二审过程还是非常严谨,法院对于一审的结果进行了重新证据收集和评估,对于造谣的事实进行了重新确认,驳回了博主书瑶的上诉请求,认定了博主存在造谣的事实,并且确认了由于书瑶的行为对徕芬公司造成了实际的损失。

判决书中还有更多商务方面的细节,法院对于每个证据和细节也都进行了评估和考虑,最终对于一审查明的事实,中级法院予以确认,说明博主书瑶的侵权行为(包括辱骂,诽谤和造谣)是客观存在的。

但1月22日,“是书瑶呀”又发布了一条视频,表示二审判决书删除了“诽谤”这个论述,坚称“确实没有诽谤行为”。

针对二审判决书删除了“诽谤”一事,其实并不一定意味着二审法院认为博主不存在诽谤行为。用纠结具体的字眼去解读其实并没有意义,二审判决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对一审法院的观点和意见予以支持和认定,已经能说明问题。

事实上作为一名大V博主,对于互联网的敬畏之心应该更多一些,因为他们对于粉丝和民众的引导作用更大、更为广泛,互联网不仅不是法外之地,更是有记忆的。

而另一方,对于企业方来说,做好产品和服务之外,在商务合作中保持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是基本操守底线,只有自身身正,在遇到网络舆情的时候才能依靠法律保证自身权益。

最后强调一遍: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而对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不造谣不传谣,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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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子智能玩

简介:锤子哥传媒文化创始人,科技数码一手原创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