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死刑对于大多死刑犯来讲真的会是一种解脱吗?

忆壶老酒法治社会 2024-04-09 03:05:36

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对于一名死刑犯而言,究竟是不是一种解脱?当你了解了死刑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又究竟是如何度日的?或许你也就找到了答案。

在看守所羁押的死刑犯与其他罪犯有所不同,因为,他们(死刑犯)属于是重刑犯,尤其是对其管理上是非常严格的。他们(死刑犯)自被抓捕的那一刻起,仅一系列的入监流程就足以让他们在精神层面上达到了近乎于崩溃的边缘。所有死刑犯入监前,都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全方位收身,任何私有物品,如,手机,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小物件,如,香烟,打火机,裤腰带,钥匙扣,金属拉链,等一律给予上缴,由看守所进行统一保管,等到结案之后会如数归还给本人或者是家属。

接下来就是为死刑犯解除临时佩戴的脚链,改换成正规的脚镣,标准的脚镣其重量为17.5公斤,均为白钢材质,并且,锁脚踝两端的开口处是用铁铆钉铆死的,不借助专用工具是无法打开的。然后被被投入到普通监号进行统一羁押管理。至于网上所传的死刑犯会被单独关押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防止自杀)。当年,在东北某看守所,在押人员住的是清一色的木板通铺,号内的物品也是极其简单,除了铁门铁窗之外,一个自来水龙头外加一个简陋的蹲便,除此而外别无它物。

为了防止死刑犯因恐惧的不可抗拒的死亡,从而产生过激行为,如,自伤,自残,自杀,或者是伤害他人,所以说,死刑犯通常都会被安排在板铺中间的位置(便于控制)。看守所也绝不会因为他是死刑犯而有特殊照顾,比如说,在饮食上,他们(死刑犯)会与其他普通在押人员一样定时定量的发放一样的食物,而任何多吃多占或者是抢夺他人食物的,则均被视为牢头狱霸会按照监规纪律的相关规定会严肃处理(包括死刑犯)。在正常情况下,死刑犯通常都会被安排在木板铺的中间位置,以防止其出现 情绪过激行为,即便是有这种“意外”情况的发生,则由值夜班的在押人员与其他在押人员进行制止,同时在第一时间向看的当值人员(看守)报告前来处置。

我们都知道,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的罪犯,大多都会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等待最高法的终审裁定。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高法对于一名死刑的核准极其严谨的,所以说审核的时间也就比较漫长,少则一年,如果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还会有所延长。如此一来“上诉”人则需要漫长的等待。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他们(死刑犯)是备受煎熬的,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哪一天死神就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早在八九十年代,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的,也就是说,只有等到高法下达终审裁定书的那一天才能知道结果。每当有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看守所的院内,总会聚集各种车辆,如,法院的,司法局的,公安局的,检察院的,武警的,法警的。其中也包括120在内的等车辆,那么也就意味着将有死刑犯会被执行死刑。

早晨8:00向往常一样各司法部门进行正常的提审工作,这期间,将被处决的犯人是毫不知情的。当提审被执行人的时候(死刑犯)走出监号门的那一刻,早已等候在门两旁的武警战士左右将其进行控制。并将其带至看守所内的临时法庭(会议室),此时,法院的工作人员早已等候在那里,接下来就是向被执行人宣读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执行死刑的终审裁定。然后由法警为其解除手铐,再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其打开脚镣,换上家属提前送来的新衣服,这期间,可以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 互道一些诀别之言,同时可以吃上最后一顿餐饭,或者是西藏最后一支香烟。最后一个关键的流程就是由法警对被执行人用三道绳索进行捆绑,这三道绳索分别为“反对绳,锁喉绳,半腿绳”,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其因过度恐惧死亡而产生过激行为,或者是因恐惧过度大小便失禁。

他们(死刑犯)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一至两年或者时间会更长一些,在这段时间里,他们似乎对死亡早已了然于心,但真正面对的时候产生一种恐惧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说,被执行死刑对于死刑犯而言或许真的是一种解脱。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里,只有充分的去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够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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