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盐城,有个名叫小芳的白领女子,因为忙于事业,婚姻大事一直没着落。在亲戚的介绍下,她跟一个自称姓李的男子相亲。
这李某长得一表人才,谈吐也大方,自称是大公司的高管。两人约在一家高档餐厅见面,李某点菜时毫不吝啬,还点了一瓶2万元的赤霞珠名酒。
小芳虽然觉得贵,但想着李某应该有这个经济能力,也就没多想。
可谁承想,用餐过程中李某突然说餐厅酒水储备不行,要换更贵的酒。
小芳半开玩笑地说:“20万一瓶的酒我都没点呢。”结果,李某竟借口上洗手间,一去不复返。小芳等了半天,打李某电话也无人接听。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告诉她,这顿饭菜酒总共要3万元,需要立即付款。小芳一听傻眼了,手头现金和信用卡额度根本不够。无奈之下,她只能紧急求助朋友,才勉强凑够钱脱身。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李某的行为可就不地道了。他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小芳在饭店大肆点餐酒,然后逃之夭夭。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可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得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刑罚。
李某的这种行为还严重侵犯了小芳的人身权利,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小芳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这事儿一出,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说:“这李某也太过分了!相亲吃饭还逃单,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法院判得好,就应该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网友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虽然李某的行为不对,但小芳也有责任啊。她怎么能这么轻易就相信一个陌生人呢?还点了那么贵的酒。这也不能全怪李某吧?”
这些网友认为,小芳在相亲过程中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实啊,这事儿给我们一个启示:在与人交往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性,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特别是在涉及金钱方面的事情时,更要谨慎再谨慎。
如果遇到了类似小芳这样的遭遇,也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相亲奇遇虽然让人哭笑不得,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与人交往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别让自己吃了亏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同时也希望大家都能遇到真诚善良的人,收获美好的爱情和友情。
一派胡言,白领没有三万元?什么鸟?
酒托,付毛线
文不对题,放屁文章!
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的。
谁点的,谁买单这才是法律
这女人太无耻
都是屁,男女换一下位子,就不会有这些事
这要是一个女的让男人买几十万的包不得枪毙
男子:谁是猎物还不一定呢[???]
脑残编,全民降智
小编还是重读几个小学五年级吧
小编先弄清楚二万一瓶的酒谁点的,说小芳是🍻托的也请看清楚
谁点谁买单,难道一定非要男人买单才算合理吗?
没男方首付房子挂女方名下那个牛
人家缺乏警惕性是人家的事儿,不影响法律定性
整篇文章写的都是男的在点酒点菜后逃之夭夭,最后却对女的说三道四。小编高价酒喝多了。
酒是李点的,小芳犹豫了一下,也就没阻止,那想到李逃单,这是李全责
如果要求一个相亲的女性也保持警惕性,这个社会该消亡啦。
胡言乱语一通
相亲又不是追求,分餐点,自己付自己的。只有无耻的小仙男才会要求女方担当为借口蹭吃蹭喝
我都没看文,直接看评论
这不就是找凯子吗
这也能叫诈骗罪???
文中小芳是小编吧,企图歪曲法律给自己谋利益[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