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到了现在,很多国人仍然希望“叶落归根”,更将感情寄托于去世后仍能和逝去的亲人保持联系,“夫妻合葬”更是提现两人生前婚姻及感情归属重要的一环,可如果一方逝后再娶,合葬事宜该怎么安排呢?最近,湖北有个男子将亲生父母“合葬”后,引起了继母的不满!
这件事还要从30年前说起,当时家住湖北襄阳襄州某农村的王某和李某结为夫妻,不过两人并不是原配,早在多年前,王某便已经娶妻生子。
但第一任妻子不幸去世,只留下王某和儿子王大相依为命,1991年,李某嫁进王家,照顾夫妻二人的饮食起居,并为王某生下了女儿王二。
两人过了30年后,去年王某去世,儿子王大希望能将父亲的骨灰迁到老家,和圣母合葬,遭到了李某和妹妹王二的反对,三人起了争执。
经过亲戚长辈的调解,王大做出书面承诺,将父亲骨灰迁回老家后,只在生母坟旁另建新坟头,不做合葬,并给李某留出百年后安置骨灰的位置。可没想到打了“保票”的王大还是将生父母合葬到了一起,继母李某和王二一气之下将他告上法庭。
经过两次审判,法庭都认为合葬属当地风俗习惯,但即使是死者也有合法的人格权益,王大的生母死后,王某再娶,已经意味着二人婚姻的结束,所以王大擅自将二人合葬,侵犯了继母李某的合法人格权益!判王大向继母赔礼道歉。
“合葬”是我们国人一直以来的民俗传统,但是既然父亲再娶,作为儿子,也应该尊重继母的权益,毕竟她和父亲风风雨雨30载,也要给她起码的尊重和承认,大家觉得王某应该和第一任妻子合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