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发现肺部结节就意味着投保重疾险会被拒赔吗?这位南京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在体检中发现了肺结节,担心未来可能会恶化,便买了一份重疾险。
谁知三年后真的查出了肺癌,保险公司却称他投保前就已"首次病发",拒绝理赔。这让人不禁要问:这样的拒赔合理吗?
案情回顾2020年初,李某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医生在他的右肺部发现了一个小结节。当时医生安抚他说,这种结节属于良性状态,只要定期复查就好。李某也确实保持着定期复查的好习惯,每次检查结果都显示结节没有变化。
2020年4月,为了给自己多一份保障,李某决定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他仔细阅读了保险条款,觉得自己完全符合投保条件,就痛快地签了合同,按时缴纳保费。
可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的一次例行复查中,医生发现李某肺部阴影出现了异常变化。一连串检查之后,他被确诊为"右肺下叶恶性肿瘤"。这个噩耗让李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正当他为高额医疗费发愁时,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份重疾险。可保险公司的回复却如同一盆冷水:因为李某在投保前就已发现肺结节,这属于"首次发病",不符合理赔条件。
李某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他认为自己当初投保时已如实告知了肺部结节的情况,而且当时就是个良性结节,怎么能算作"首次发病"呢?无奈之下,他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首次发病"的认定。保险公司援引格式条款,认定良性肺结节就是"首次发病"时间。但法院对此持不同观点。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在本案中,"首次发病"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保险公司主张的发现肺结节时间,另一种是确诊恶性肿瘤时间。法院采纳了后者,认为"首次发病"应理解为首次出现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
保险条款作为格式条款,必须遵循三个限制: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不得排除投保人主要权利、对有争议条款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本案中李某确诊肺癌的时间在保险期间内,符合理赔条件,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
警示启示⚠️ 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特别是对"首次发病"等关键词的界定。遇到保险公司拒赔,不要轻易放弃维权。
你觉得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在钻法律空子,还是在严格把控理赔标准?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