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颁发了《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并将于5月2日实施,这是国内首个以运动船艇为管理对象的海上旅游管理办法,如何解读?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划重点。
01 运动船艇办法中列明运动船艇是包括帆船、水上摩托艇、皮划艇、浆板等船艇,也应该包括类似的适合于水上休闲娱乐的其它水上器具。办法明确这一类的运动船艇可以用于海上旅游,也就是商业租赁活动。
02 主管部门市级由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市)由各区(市)政府确定负责的部门,参与运营的企业必须拥有合格的市场登记主体,在市级或区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03 经营时间必须在日落前和日出后航行,这是首次在国内相关法规中如此确定运营时间,更加合理,这对于帆船特别是大帆船活动的限制较为明显,但对于部分水上活动,必须在天亮情况下才允许运营确实是合理合法保障客人权益的有效措施。
04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明或技能证书,但没有明确这类证明或证书必须什么机构颁发,后续应该有明确的要求。
05 船艇资格办法明确所有的运营运动船艇必须有合格的出厂证明,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应技术规范规定,符合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以及环保的要求,如果没有合格的证明将不允许参与运营。这一条既有规范也有要求,也能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06 客人要求类似的水上活动对于客人的身体状况会有一定的要求,办法明确客人应该如实告知身体状况,避免潜在疾病突发等状况导致引起纠纷,这似乎是首次在类似办法中看到。
07 责任保险明确了经营者必须购买相关的责任保险,但没有明确保险保额等细则,实际监管中应该提示相应的保险保额可能更能明确各方权益。
08 救生衣责任明确了不穿救生衣的后果,即罚款5000-30000元。
青岛作为海洋大市,旅游大市,近几年海上旅游越来越受欢迎,但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对于偶尔出现各种乱象却无法可依,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求,本次《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的出台,可见管理部门对于海上旅游的重视。当然,青岛作为游艇制造业大市,帆船之都,如何满足市场发展的更多需求,例如游艇租赁,还有很多事情可做。期待更多的管理法规出台,更好的满足市场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