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正式落地。按照以往经验,任何一个关系官兵切身利益的保障规定出台,大多都会赢得官兵拍手叫好。
然而,规定出台后,军媒做了一些解读文章,结果有点让人意外,因为有不少战友吐露心声,言语中也表达了一丝不满的情绪。
比如,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假期,规定春节、国庆节各3天,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
有不少战友就表示,“以前都是放多少天休多少天,法定节假日和调休的双休日是不计入年休假期的,这倒好,新规出台假期却变少了。”
在病假上,有媒体做了新、旧政策对比,当年请病假天数,服现役不满20年的、累计90天以上,服役满20年的、累计120天以上,不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
当年请病假天数分别累计超过上述天数三分之二但未达到上述天数的,年休假、探亲假假期减半。
但如果是因战、因公导致的算不算呢?原军人探亲休假有明确提到,“因战伤、公伤住院或病休天数,不计入军官年休假假期。”
政策落实一年后,军人休假工作逐步理顺,官兵们的满意度大增。
从当下落实的情况来看,军人休年休假、探亲假期间,遇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假期,并明确执行时为实际放假的天数,也就是节假日和调休日不算军人假期,天数可在探亲休假的天数中累加。
对于军人请病假也有了明确,首先因战、因公导致的伤病住院、病休,不论多少天都不影响本人的年休假、探亲假。
不过,因疾病导致的住院、病休,服役20年以下的累计达到90天以上,或服役满20年累计达到12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上述标准超过2/3天数的,假期减半。
《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的落地,真正做到了官兵一致。
按照以往规定,军官、士兵休满探亲假、年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特殊情况最多可请不超过10日事假,但在扣假问题上,军士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而军官则没有在翌年假期中扣除事假天数的规定。
满意度较高的,还有官兵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假期分段安排,最多可以分3次休满探亲假、年休假。不仅如此,如果因工作需要分段休假的,分段假期的路途往返时间是不计入探亲假期的。
比如张三在休假,遇到任务被召回,其完成任务后,继续请探亲假时,往返路途仍是不计入探亲假期的。
官兵探亲休假天数一致,还表现在婚假、护理假等方面。
比如军队人员目前婚假统一为10天,男军官、男军士护理假为30天,而且护理假可以在配偶孕产期间休,也可以在产后恢复期间休。
2023年还新增了两种假期,即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和育儿假。独生子女的军人且父母年满60周岁,或有子女未满3周岁的,每年享受护理假、育儿假,假期分别为5天。
如此一来,军人的休假权益得到了更加全面和细致的保障,官兵们也能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