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未见的孙海洋,又上了热搜。
因为孙卓案,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
前两天,孙海洋在微博上晒出了一份量刑建议书。
然而,没有想象中的大快人心。
网友们看了都表示愤愤不平。
因为拐走孙卓的主犯吴某龙,只被建议判处5年。
一个家庭14年的分崩离析。
一个父亲14年的四处奔走、痛不欲生。
犯罪者却可能只需用5年偿还。
太轻了。
轻到既不足以平民愤,更不能够慑他人。
为什么检察院会建议如此量刑?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
在这份建议书里,给吴某龙定的罪行,是拐骗儿童罪而非我们熟知的拐卖儿童罪。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量刑上却有千差万别。
拐卖,是指为了牟利,将被拐者出卖的行为。
大多会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情节极重有机会判处无期甚至死刑。
但拐骗,则主要是指用蒙骗的方式,让孩子离开家庭,不带有牟利性。
最高也只能判5年。
在孙卓案中,吴某龙只承认了自己拐骗的行为。
因为当初,他是将孙卓送给了自己的亲戚抚养。
有律师表示,有关部门大概率难以查证其是否存在牟利行为,才以拐骗定性。
虽说是送养,但收没收钱,只有吴某龙和买家知道。
这个结果,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孙海洋说,看到量刑时,自己的手一直在发抖。
不管是拐卖还是拐骗,哪怕目的不同。
但给一个家庭带来的长达十几年的痛苦,都是一样的。
拿到建议书后,孙海洋在微博上写下了一句话:
“被我那些死在了寻子路上的兄弟们看到,就是做鬼也会愤怒的。”
是的,即便拐骗拐卖带来的伤害,早已无法弥补。
但至少,我们可以从重处罚那些犯罪者,来给社会警醒。
人贩子,死不足惜。
2
在那些寻子数年的家庭里,多得是我们想象不到的悲剧。
有人崩溃发疯,有人含冤而终,有人家破人亡。
当然,也有人是幸运的。
纪录片《人生第二次》里,记录了一个寻子成功的家庭。
2002年,四岁的卫卓,在自家餐馆门口被拐。
那天,他拿着一杯豆浆跑出去玩,就再也没有回来。
父母这一找,就是18年。
2021年,公安部针对拐卖儿童积案,在全国展开“团圆行动”。
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找到了卫卓。
一家人终于团圆。
在我们看来,对于被拐家庭来说,团聚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然而,团圆背后,仍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剧。
先说亲生父母一方。
对他们而言,是找回了自己的孩子。
但对尚未记事就被拐走的卫卓来说,他们,或许只是一双从天而降的父母。
当年,卫卓被拐卖到了广东汕头。
买家对他一直不错,双方感情很好。
认亲之后,卫卓并没有选择留在湖北。
而是回到了买家身边。
他深知血浓于水,却又愧疚于买家这些年的养育之情。
情感的联结一时间难以割舍。
而让我触动的是,或许是照顾到卫卓的感情。
母亲占绪莲,在每次与卫卓谈起买家的时候,都称呼其为“你的爸爸妈妈”。
我难以想象,一个母亲,要以多大的忍耐力才能如此措辞。
又是以多大的忍耐力,目送着孩子回到买家身边。
她说:“你若真的决定要在那边生活,我可以把你当作嫁出去的女儿。”
不求你在我身边,只要你常来看我。
明明团圆,但仍要分离。
让亲生的孩子,去叫别人爸爸妈妈。
这并不仅仅是卫卓一家面临的问题。
宝贝回家的创始人张宝艳说过,大部分被拐儿童,都会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
有人甚至还直接拉黑了亲生父母,断绝联系。
为了能见到孩子,不少父母便只能选择忍让。
孩子被拐后,那十几年来漫长的骨肉相离的痛苦,并没有完全消散。
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残忍的,孩子找回后近在咫尺,却难以靠近的阵痛。
3
而孩子,也有自己的苦衷。
公安部门找到卫卓的时候,他的心情很复杂。
错愕、惊喜、不知所措……
最终决定要去认亲,除了血缘,卫卓还有一点私心。
那时,创业失败的他,欠了几十万的外债。
他曾想过,或许有了亲生父母,能在债务问题上帮助到他。
看起来似乎有点不近人情。
但很真实。
被拐儿童,成年后对于亲生家庭的陌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而回家后,父母和哥哥的热情,逐渐让卫卓找回了一点归属感。
他不好意思再说出借钱的事情。
心里的纠结反而越来越多。
买家那边,风俗很传统。
得知亲生父母找上了门,买家觉得是一件丢人的大丑事。
虽然并没有阻拦卫卓回来认亲,但也一直颇有怨言。
从情感上,卫卓无法与他们完全割席。
但他也知道,这18年来,亲生父母失去了什么。
为了找到他,奶奶在路上,被车撞死。
至死不能瞑目。
他无法选择,只能在两家之间不停周旋。
刚认亲的那个新年,亲生父母从湖北赶到广东。
希望能和卫卓一起过一个团圆年。
卫卓小心翼翼地提起,买家却大发雷霆。
哪怕嘴上说着没有心结,但不断升高的语调,仍暴露了他生怕自己是给别人养了孩子的恐惧。
而一直笑着的卫卓,此时也第一次面对镜头流下了眼泪。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
他更加觉得,自己是在伤害“养父母”的感情。
他自责痛苦。
他如履薄冰。
被拐带来的后遗症,或许就将这样,伴随着他的一生。
4
我为什么要写卫卓的故事?
是因为大多数人可能并不知道:
对于被拐家庭来说,这样残忍的结局,或许都已经是他们能拿到的最好的剧本。
负责卫卓案的警察王子强说:卫卓一家相对来说,已经很幸运了。
在他们解救的案例中,被拐时间最长的一个孩子,已经有74年。
卫卓回家那天,在庆祝现场,王子强看到了另一位失独母亲陈学芳。
儿子曹彪,在2岁的时候被拐走,至今仍无下落。
知道卫卓被找到后,陈学芳从100多公里的地方,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赶来。
只为了看卫卓一眼。
看一眼,她就觉得还有希望。
看一眼,她就觉得自己还能活下去。
而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中,还有更多像陈学芳这样苦苦守望的父母。
活在以前的阴影里,走不出来,又回不去。
辽宁的王秀芝,在孩子丢了之后,怕孩子找回来,不敢搬家。
旁边的楼房早已动迁,他们只能做了钉子户。
在一片废墟上,一住就是好几年。
还有一位父亲,幸运地通过公安机关,强制解救了自己的孩子。
但孩子却抑郁了。
死活不愿意呆在他的身边。
没办法,他只能又把孩子送了回去。
他说,我怕孩子出事,只能向现实放手。
就在昨天,我看到了失踪25年的梅志强认亲成功的消息。
一片祝贺的人群中,我又注意到一个落寞的身影:杜小华。
据说,孩子是通过他找到的。
寻子路上,杜小华不知道帮助了多少这样的家庭。
但他的孩子小米奇,仍然杳无音讯。
我翻开杜爸爸的短视频账号。
他仍在全国各地奔波。
吃着好心人送来的自热火锅,他拍下视频感谢。
如果不是大家,他自己是不会舍得的。
寻子数年,他几乎倾家荡产,一无所有。
我无意再去描述更多悲情的故事。
但我们需要知道,那些无人在意的角落里,有人背负着沉重的苦难,走了大半生。
说句重话。
拐卖,在我心里,已经超出了犯罪的标准。
更像一种无声的屠杀。
一个孩子被拐,就像被推到的多米诺骨牌一样,
轰然倒塌的何止是一个人,一个家庭。
悲剧只会接连不断地传递下去。
无法阻拦,无可回头。
5
当然,孙海洋所拿到的量刑建议书,并不代表最终的结果。
法院存在一定重新考虑的可能。
只是相比于这些家庭所遭受的苦难来说,我还是觉得处罚得太轻太轻。
张宝艳说:“由于起刑点太低,起不到很好震慑作用。
所以很多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都是惯犯,有一些人更是出狱后再次犯罪。”
为什么拐卖拐骗屡禁不止?
因为收益大于风险,便有人愿意为此拼命。
这几年,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提高拐卖拐骗罪的量刑标准。
我认为,是时候了。
我们太需要一些杀鸡儆猴的案例,来震慑那些藏在暗处,仍在蠢蠢欲动的人。
只有犯罪的成本足够高,才能让更多的人有所忌惮。
而不是心存侥幸,觉得反正就判这么几年,作下更多的恶。
买一个熊猫都要判十年。
卖一个孩子却只要五年。
多少人,会如此计算着犯罪的成本,而以身试法?
尽管是老生常谈,但我还是要呼吁提高拐卖拐骗罪的起刑点,最高至死刑。
若悲剧不减少,则处罚无意义。
只有我们的态度强硬,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孙卓、卫卓……
天下无拐。
希望只会是越来越近的现实,而非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