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个好消息,刘在石很有可能讨薪成功了!
故事是这样的,2010年的时候,当时刘在石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外债太多的原因被法院冻结了。
公司账户被冻结了,刘在石的薪酬也在里面,所以刘在石只能自己找各大电视台要钱。
没想到这些破电视台钻了个空,说债务关系不明确,说自己应该付钱给公司,你的公司被冻结了,我就不给了~
为了这件事,刘在石打了整整5年的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告诉后辈,被不公平待遇要抗争。
而到了2019年,就在今天22日,媒体报道称,法院认为:
像刘在石等著名艺人的出演合同当事人不是所属社,而是艺人本人,艺人有直接收到出演费的权利
换句话说,就是像刘在石这样的著名艺人,他们的演出合同是因为他们本身才有的,电视台看中的是他,而不是他的所属社,所以就算没有特别签署合同,但是也有权直接接受出演费用!
看来刘在石真的是要讨薪成功了。